根据《关于印发<平江县2023年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工作实施细则>》(平人社发【2023】15号)文件规定,现拟对2023年4-6月符合条件且在岗的6名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吸纳“雨露计划”和脱贫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进行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50元,共计9300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 7月 17日至7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 0730-6296626/6296918。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 日
平江县2023年4-6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吸纳“雨露计划”和脱贫家庭大学毕业生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名单
序号 |
乡镇村名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补贴标准 |
补贴月份 |
补贴金额(元) |
1 |
大洲乡清水村 |
朱*琳 |
脱贫劳动力 |
1550元/月 |
6月 |
1550 |
2 |
大洲乡大江村 |
顾*光 |
脱贫劳动力 |
1550元/月 |
6月 |
1550 |
3 |
梅仙镇松山村 |
何*娇 |
脱贫劳动力 |
1550元/月 |
6月 |
1550 |
4 |
梅仙镇白荻村 |
何*玲 |
脱贫劳动力 |
1550元/月 |
6月 |
1550 |
5 |
汉昌街道澄潭村 |
王* |
脱贫劳动力 |
1550元/月 |
6月 |
1550 |
6 |
浯口镇东港村 |
刘*萍 |
脱贫劳动力 |
1550元/月 |
6月 |
1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