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创新扶贫工作机制,采取七条政策措施,着力解决贫困家庭社会保障和就业突出问题和困难,努力实现全县扶贫对象养老、医疗有保障,就业有岗位,创业有帮扶,自我脱贫能力大幅提升,贫困程度明显缓解的目的。一是加大新农保征缴扩面力度。力争到2018年末,全县贫困家庭适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 %以上,农村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员100%享受参保缴费补贴。二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和接续养老保险的问题。三是建立大病医疗保障制度。每年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提取5%,作为大病医疗保障金,着力解决城镇居民参保对象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四是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人员,可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到2018年,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000人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1500人次。五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促进转移就业。通过采取创建“平江就业”微信公众号等措施,加大县内外用人单位空岗信息搜集力度,全力拓宽劳动用工空岗信息发布渠道,提升用工对接效率,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实行转移就业,确保全县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00人以上。六是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创业。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8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对符合经办银行放贷条件和财政贴息条件的农村劳动密集型企业,可根据其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予以放贷贴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贴息标准为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七是援助贫困家庭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对具有本县户籍(含升学前为本县户籍,升学时将户籍转入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从高校毕业一年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尚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农村贫困家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由政府进行就业岗位援助。援助上岗期间,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每月发放800元岗位补贴(用工单位再发放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援助期限最长为3年。
(县人社局:张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