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10762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6-09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6-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就业局贯彻失业保险降费新政策效率高、行动快、落实早

来源:人社局 2015-06-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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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江县就业局贯彻失业保险降费新政策

         效率高、行动快、落实早

  

      为减轻参保单位负担,将国家为企业减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5月2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5号)文件下发后。平江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迅速行动,在收到省里文件后仅三天时间就联合县财政局向所有参保单位下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政策调整和做好2015年度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平人社【2015】10号),对失业保险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从2015年3月1日起,由现行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二是适当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三是允许自主创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在下发文件的第一时间县就业局还通过县财政局的“布谷鸟”聊天软件和县教育局的财务人员联络QQ群将新政策进行宣传,使大家迅速了解该项新政策。县就业局关于失业新政策的高效率快速行动及早落实,既减轻了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的负担,又对失业保险的发展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