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
编 报 说 明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是隶属于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个独立核算的副科级行政支持类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核定编制数为25人,内设8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失业保险服务股、农村就业服务股(加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牌子)、城镇社区就业服务股、基金审计稽查股、财务股、促进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加挂培训中心牌子)。承担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就业再就业政策,组织开展全县劳动就业服务工作;2、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主线,全面发挥政策的促进效应,做好“4555”人员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工作;3、依照《失业保险条例》努力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征缴失业保险基金,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及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发挥失业保险稳定社会的“减压阀”作用,配合局基金监督股做好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和年检、年审工作,积极参与企业改制破产工作;4、负责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统筹城乡劳动就业,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扩大农村转移就业容量;5、坚持以人为本,搞好就业培训。增强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组织好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转岗培训。参与实施“阳光工程”,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工作;6、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城镇街道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站的组建和业务工作,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和乡镇劳动保障站工作平台的作用,逐步实现日常援助和集中援助相结合,实现对弱势群体的就业援助;
7、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做好职业介绍服务工作,规范社会中介组织,保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8、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现有在岗人数为21人,退休人员5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176.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2万元,本年经费拨款173.84万元。
预算总支出:176.56万元,基本支出176.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