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平江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征收管理全县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其管理服务工作。
2、我站系全额财政预算拨款副科级行政支持类单位(参照公务员单位),核定编制21人,实有在职人数21人,退休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江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2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1.1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8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21.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8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1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94.1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离退休人员退管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管理;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平江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2.6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0.12万元,下降 0.3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5.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 6.1 万元,主要是公车处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平江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