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平江县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编制说明
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编制工作是全年基金运行的基本规划,根据财社【2017】168号文件《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编报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城乡居保中心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预算编报工作的总体部署,现我县将2018年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2017年预计执行数
结合2017年前三季度执行数以及根据我县2013年-2016年执行数算出同比增长率综合填列。详细测算情况见附表一及附表二。
(二)2018年预算数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统筹考虑我县2017年度基金执行情况以及2018年度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社会保险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等因素,科学编制基金预算。
1、个人缴费收入。2017年预计我县参保缴费人数为33.55万人。2017年前三季度缴费人数执行数22.60万人,根据我县2013-2016年参保缴费情况(表1),我县近三年缴费人数平均增长率为-2.53%。综合2013-2016到龄领取人员状况,我县2018年预计缴费人员数为33.52万人。具体测算情况见附表二。
2013年-2017年缴费人数统计表(表1)
年份 |
2013执行数 |
2014执行数 |
2015执行数 |
2016执行数 |
2017预计执行数 |
缴费人数(万人) |
36.25 |
35.63 |
35.83 |
34.27 |
33.55 |
根据我县2013-2016年缴费收入情况(见表2),2016年个缴收入相比2015年减少3868.26万元,是因为2015年被征地农民缴费收入达到历年最高,为4618.68万元,而2016年被征地农民缴费金额为768.87万元。综合历年增涨情况以及2018年影响收入的因素,预算我县2018年养老保险个缴收入约为4737.85万元(具体测算情况见附表二)。
2013年-2017年缴费收入统计表(表2)
年份 |
2013执行数 |
2014执行数 |
2015执行数 |
2016执行数 |
2017预计执行数 |
缴费收入(万元) |
4223.41 |
5485.2 |
8727.09 |
4858.83 |
4299.19 |
2、财政补贴收入。统筹2017年度财政补助水平,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加上2018年新增补助综合分析填列。
(1)基础养老金补贴
按照湘人社【2017】66号文件规定,我县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85元的标准补贴,而到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为每人每月9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0元,省财政安排16元,县财政安排4元。
我县2017年到龄领取人员预计执行数为155754人,相比2016年增加1964人(见表3)。根据系统2018年人员到龄情况,2018年我县享受人数约为16.18万人(人数测算见附表三),综合基础养老金上年结余分配,预测我县2018年基础养老金补贴约为17375.68万元。
2013年-2017年享受养老人员统计表(表3)
年份 |
2013执行数 |
2014执行数 |
2015执行数 |
2016执行数 |
2017预计执行数 |
享受待遇人员(人) |
143107 |
146662 |
150716 |
153790 |
155754 |
(2)缴费补贴收入
根据缴费人数以及缴费档次补贴标准,我县2018年缴费补贴约为1026.59万元。具体预算情况见附表三。
3、利息收入。根据我县历年利息收入,2018年我县利息收入预算为147.68万元。
4、基础养老金支出。根据我县2018年预计领取待遇人员情况以及历年领取待遇人员的生存认证情况,我县2018年基础养老金待遇支出约为17283.86万元。
5、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根据我县2017年生存认证情况以及历年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情况预算2018年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数为1106.97万元。
6、转移收入。2017 年预计执行数按《关于做好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内关系转移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湘居 民社险函〔2017〕29 号)结算情况填列,2018年转移收入在2017年基础上结合历年转移情况预测为7.49万元。
7、其他收入。根据新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跨年度退回或本年退回的城乡居保待遇,以及追回重复领取的城乡居保待遇 并从职保待遇中抵扣的列入其他收入(原制度规定稽核退款 冲减待遇支出)。根据近年稽核退款冲减待遇支出的情况,预计2018年其他收入为22.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