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财务经费决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隶属平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系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单位,现有编制20人,实有干部职工22人。主要职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生育保险、大病互助统筹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统筹。负责对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医疗费用的审核及拨付。
二、收入情况
2015年由于医疗保险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县财政、劳动、卫生等部门的高度关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2136515元,上年度结余9742.16元。
三、支出情况
全年事业支出2146257.1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4980.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9993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284元。
四、收支情况对比与分析
2015年基本支出情况分析,今年事业支出比去年增加52757元,其主要原因是干部调资及提高津补贴。今年没有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加上年结余与支出平衡。
五、医保中心属人社局二级机构,房屋,办公用房属局机关的固定资产.
相关附件
附件一: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件二:
收入决算总表-财决03表
附件三:
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