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训诫决定书
(2024)平矫训决字第018号
社区矫正对象胡某某,男,2006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6306262006********,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于2024年03月02日上午手机定位APP未签到,依据《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2024年03月04日
社区矫正训诫决定书
(2024)平矫训决字第018号
社区矫正对象胡某某,男,2006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6306262006********,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于2024年03月02日上午手机定位APP未签到,依据《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2024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