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6/2022-1911229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2022-02-22 15:01:57.0
  • 公开日期:2022-02-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规划

来源:县司法局 2022-02-2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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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及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视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党建,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1、坚持党建引领。局党组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带头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把司法行政工作和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印发《2021年平江县司法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修订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组织生活,严格管理党员,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2、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局党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等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加强对新媒体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向上向好。

3、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及时传达学习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纪委通报。召开全县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促使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律作风规定和《实施细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发生。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出台整改实施方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新情况、新表现,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二)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办工作职能。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在党委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三)精心安排,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齐心协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格局。

2、扎实开展法制审核。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审核。严格审查县级各部门行政决策事项,2021年1月至今,共审查政府文件107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7件,其他政府文件90件;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先后开展了全县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和涉及生物安全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有18家行政执法单位在政务平台公示执法情况;二是对全县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并在政府门户网上公示;三是实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开展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模式调研及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和管理情况调研,完成“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工作平台”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及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4、畅通复议应诉渠道,牢固树立复议为民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8件,不予受理7件,受理61件,维持37件,驳回3件,确认违法或撤销3件,撤回后终止2件。行政应诉案件27件

(四)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七五”普法阶段,全县110余万名普法对象,已有近105万人相继参加了普法学习,居(农)民普及率达95%;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每年的普法学习与测试;95%以上的党员每年受到2-3次以上的普法教育;100%的单位组织了形式不同的法律知识测试;31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部开设了法治教育课,青少年学生普及率为100%,基本实现了“七五”普法的阶段目标,取得了社会综合治理长足发展的成效。我县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县”,2018年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单项工作获全国和省市先进36个,打造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2个,县农业局等6家单位被授予“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法制日报》、《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岳阳日报》和法治湖南网先后30多次报道我县普法工作的经验。五年的法治回眸,我县依法治县、百姓知法守法的步伐明显加快,法治平江建设迈入了新时代。

(五)加强监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办理信访复查案件10件,充分发挥信访复查、重矛大盾调解制度的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10件,调解成功1720件,调解率95%,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2、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一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案卷评查。成立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查了2018年以来共755件案件,其中27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接受了省司法厅的案件交叉评查。二是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湖南省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分级管理、个案矫正,落实周见人、月汇报走访措施。今年以来,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297人,接受委托评估315人次,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数402人。

3、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档案管理、清理排查工作,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平江今年新增安置帮教对象305人。二是严格按照《湖南省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广泛开展宣传,狠抓会见管理,严格会见制度,功会见140例,家属280人次。三是认真落实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经费补助政策,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

(六)保障民生,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优化公证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城县拆迁安置、城乡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和国有土地征收等工作中,全程参与现场公证,确保重大项目有序合法推进。优化公证服务,简化办证程序,推行免费办理和上门公证业务,免费公证118件,咨询1600人次,强制执行现场监督4起,举办“送法进社区”活动2次,上门公证5次。

2、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办理援助案件417件,咨询人数3200余人次。

3、积极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县管执业律师,定期到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

(七)夯实基础,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积极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25个司法所的业务用房统一进行外观标识,新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执法记录仪,电脑、办公桌椅等设备。二是不断加强司法所信息化建设。设置3个试点,在三个乡镇联通建成“社区矫正远程督察系统”,实现市、县、乡镇三级司法行政机关视频语音互通。

(八)落实“四高”,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1、高起点谋划部署。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提前谋划介入,及时安排准备,迅速动员部署,深入推进实施,扎实转段部署。先后召开党组会议10次、教育整顿专题会议14次,印发各类方案720余份,确保教育整顿有序开展。

2、高标准学习教育。一是推进政治教育,筑牢政治忠诚。结合学习计划,坚持集体学和个人学相结合、线上学和线下学相结合、规定篇目和自选篇目相结合,进一步确保队伍纯洁可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推进警示教育,转变工作作风。学党规党纪、听廉政报告、观干警忏悔录、看庭审记录、编违法违纪案例汇编,进一步促使干部职工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三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赓续红色血脉。赴红色基地、听党史讲座、悟“一把手”党课、观党史专题片、办党史征文,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四是推进英模教育,弘扬英模精神。参加英模事迹报告会、观看英模教育片、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向先进学习,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3、高质量查纠整改。一是层层思想发动,深入自查自纠。坚持“开门纳谏”,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思想发动,确保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全系统94名100%自查填报了问题。二是坚持效果导向,强化组织查处。开展线索核查,对2人主动说明的2条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及时办理县教整办移交的两条线索,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开展案件办理大回访活动,回访公证事项20起、法律援助案件18件、社区矫正案件80余件。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开展建章立制。坚持常治长效,健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提升能力素质。下发《关于做好近期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陇南市平江县司法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维稳信访安保工作方案〉》,以实际工作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4、高水准为民服务。坚持以教育整顿来促进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来检验教育整顿成果,立足本职业务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牢记初心使命,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制定下发《平江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九)强化措施,全力配合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乡村振兴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始终把乡村振兴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二是切实为帮扶村办实事。为榜上村拨付资金5元,维修公路1700米,使67户210名群众受益;在伍市镇长明村筹资维修法治文化广场,更换法治宣传牌4面。三是各帮扶队全身心参与村上疫情防控、拆危治乱、疫苗接种、基础信息录入、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2022年工作打算

一、高度重视,强化局务公开工作领导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坚持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督促、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四落实”。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将中央、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指导)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常态化组织理论学习。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深化线索摸排,开展好人民调解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专项排查行动活动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律所律师代理案件涉黑涉恶涉“伞”线索摸排。扩大宣传发动,继续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内容的宣传,充分调动各司法所深入村(社区)开展形式各样的社会宣传,真正使宣传下沉到村(社区)和群众中去。加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好社区服刑人员各项监管措施,持续加大走访摸排力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监管安全稳定,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规范律师辩护代理,严格执行备案和报备制度,不容丝毫松懈。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

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突出法治实践,抓普法品牌创建,推动法治建设上新水平。强化执法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地方法治文化建设,创作更多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组织策划好2022年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与法院对接,就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工作机制进行研究,继续加强与看守所的联系,进一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按照时序进度完成各项办案任务,优化案件结构,加强案件评审次数,加大经费支出进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常态化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特殊人员监管安全。

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力量,充分利用“智慧矫正”确保社区矫正服务落地落实。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健全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加强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建设,深入推进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应用。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推动办公智能化,实现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双提升”。

六、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全面推进坚持发展“三调联动”工作,加速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民间纠纷调解奖励机制,稳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深化平安建设,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七、不断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

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好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党建,继续做好党务公开、党费收缴、困难党员慰问、党员主题日等活动。另外常态化的做好脱贫攻坚、信息宣传、文明创建等工作。

 

平江县司法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