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276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六届县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和条件
在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中公开选聘8至10名县政府兼职法律顾问: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或法律实务等工作,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三)注册专职律师:
除具备前款第(一)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和5年以上的执业经历,业绩突出且在业界有较好声誉,在法律领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熟悉平江民情、社情和行政管理;
3.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惩戒。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此次选聘仅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22日。
报名地点:县司法局律师工作股(县司法局办公大楼403,联系人:童曲明,联系电话:6234714)。
报名须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及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县司法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始终。
(三)综合考察。县司法局派出考察组,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四)确定初步人选。县司法局根据综合考察情况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五)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司法局将初步人选名单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六)公示。县人民政府批准聘任人选后,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服务合同,发放聘任书。公示期满无影响聘任情形的,县政府与聘任人员所在单位或律所签订服务合同,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聘书。
附件1:关于公开选聘县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
附件2:平江县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报名表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