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6/2022-1969633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2022-07-18 11:30:17.0
  • 公开日期:2022-07-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县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县司法局 2022-07-1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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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276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六届县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和条件

在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中公开选聘8至10名县政府兼职法律顾问: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或法律实务等工作,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三)注册专职律师:

除具备前款第(一)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和5年以上的执业经历,业绩突出且在业界有较好声誉,在法律领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熟悉平江民情、社情和行政管理;

3.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惩戒。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此次选聘仅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22日。

报名地点:县司法局律师工作股(县司法局办公大楼403,联系人:童曲明,联系电话:6234714)。

报名须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及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县司法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始终。

(三)综合考察。县司法局派出考察组,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四)确定初步人选。县司法局根据综合考察情况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五)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司法局将初步人选名单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六)公示。县人民政府批准聘任人选后,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服务合同,发放聘任书。公示期满无影响聘任情形的,县政府与聘任人员所在单位或律所签订服务合同,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聘书。

 

附件1:关于公开选聘县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

附件2:平江县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报名表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平府办便函〔2022〕20号关于公开选聘县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1.pdf

平江县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