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
被申请人:(某某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申请书副本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有关材料 份
4、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条件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根据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人数提出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复议机构对上述材料予以核对。
3、认为侵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4、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行政复议范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对行政机关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