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6/2023-2029896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2023-01-17 17:27:52.0
  • 公开日期:2023-01-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2023-01-17 17:27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平江县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可以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pingjia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江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730-622414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密切我局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重点,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之上不断创新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我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工作情况设立专门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全覆盖”和“无缝隙”。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们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三)认真梳理公开目录,按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梳理了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收集、整理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并确定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目录,按照目录要求收集公开信息并在网上公开。同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利用平江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在单位办公室外墙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五)我单位按照《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我们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1条、其他信息19条、矫务监督与公开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报送的主动性不够,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的需要还要一定的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草案公开和意见建议征集方面还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在重要信息公开频率频次方面还要改进。

改进措施:注重政策学习,做好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梳理本单位工作信息,及时主动报送;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探索新方式,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二)改进情况。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注重政策学习,做好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梳理本单位工作信息,及时主动报送。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过程中各级各部门间有效沟通,对报送信息做到第一时间接收、修改及审核,对信息内容做到言简意赅,通俗易懂。

三是对热点时事及时收集,对政法舆情及时了解把控,在掌握信息时效性的同时,通过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文件,审慎解读,严谨公开。

四是完善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在现有新媒体的基础上继续向其他政务媒体平台扩展,让社会公众能够通过更多渠道、更加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