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3/2021-1788564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2021-01-28 16:15:23.0
  • 公开日期:2021-01-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公安局喜获首届县“文明食堂”荣誉称号

来源:县公安局 2021-01-28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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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上午,平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平江起义纪念馆召开“平江县文明餐饮示范店、文明食堂”表彰大会,县公安局喜获平江县首届“文明食堂”荣誉称号。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熊江新,县委宣传部党组成员、文明办主任朱五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昌美等党政和部门领导出席表彰大会,县政府党组成员徐岳湘主持大会。

会上,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为荣获“文明食堂”荣誉称号的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等30家党政机关、部门、学校及荣获“文明餐饮示范店”荣誉称号的20家餐饮店颁发了奖牌。

县公安局党组领导十分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大力支持。警务保障室和文明办切实按照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平江县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参与以“文明用餐、杜绝浪费”为主题的“文明食堂”创建活动。机关食堂“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文明卫生宣传气氛浓厚,消毒设备齐全,餐饮器具洁净无瑕、摆放井井有条,从业人员卫生健康。民辅警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理念,文明排队、有序分餐,文明用餐蔚然成风。

熊江新向全体荣获全县首届荣誉称号的餐饮行业和党政机关、学校表示热烈祝贺,并强调各获奖单位要一如既往搞好自身“文明餐桌”行动,在全县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一系列规范防控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建设绿富双赢新平江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