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我局是主管全县公共安全的政府工作机构。
2、机构设置 我局下辖机构42个,其中机关管理股室6个,派出所24个,大队9个、监管场所3个,包括政工室、法制大队、刑侦大队、拘留所、看守所等机构。
3、人员情况 全局编制数412人,其中行政编制412人;实有在职409人,其中行政在职403人,事业编制6人;退休12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公安局本级及下属42个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公安厅归口管理、面向全省分配的政法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41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98.8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41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5689.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5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98.82万元,主要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人社部规[2017]9号文件、[2017]10号文件,公安机关加班补贴、值勤岗位津贴上调,我局人头经费支出增加398.8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17.9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557.6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860.3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协警经费支出915万元,主要用于协辅警相关支出;社区戒毒康复示范县配套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社区戒毒康复支出等方面;天网工程第一期、后五年(第二年)、第二期前五年(第三年)租赁费326.24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天网系统租赁支出;看守所在押犯伙食费缺口103.68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在押犯伙食费缺口补贴;国保、刑侦、禁毒、反恐、看守所监管、御医经费、拘留所监管经费、在押人员简易医疗经费、在押人员伙食费缺口、在押人员大病治疗、扫黑除恶等经费共计237.4万元,主要用于国保、刑侦、禁毒、反恐、扫黑除恶、看守所、拘留所监管医疗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05.6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4.65万元,下降8.48%。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公安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