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编报说明
201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管主部门正确领导下,在财政部门的鼎力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收支任务,财务运转正常。下面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全局共有在编干警448人,离退休人员112人。上年项目结转1111.19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7184.65万元;支出8295.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54.9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6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6.38万元,项目支出3427.39万元。本年收支基本平衡。
二、基础数据核对
(一)财政拨款7184.65万元,与财政核对科目和金额都无误。
(二)本年结转
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平衡。
三、主要措施
1、规范车辆管理。今年和去年一样,我局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车辆数量控制在编制数内,对机关的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不仅减少了车辆的重复出车,车辆用油统一充卡、刷卡用油,大大的节省了燃料费、差旅费,而且每个车辆指定了专职司机,减少了车辆的损耗,有效控制了修理费。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94万元,下降11.2%。
2、严格控制日常支出。全局严格执行一只笔审批制度,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对各股室所队的经费实行总量控制,单笔支出1000元以上必须先审批后支出,对加班工资设定上限,车辆修理统一由汽修站维修。对各股室所队招待费年初实行定量控制,每月网上公布各单位招待费金额,全年公务接待费49.35万元,大幅下降。
五、相关建议
县公安局担负着全县百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幅员广阔,案件多、案情复杂、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处置难度大,警保卫任务重,加之网上执法办案平台的实施,执法质量要求严格,各派出所警力相对较少,财务运转有时未免捉襟见肘。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县财政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实行公安经费全额拨款,为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驾护航。
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编制单位:平江县公安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决算数 (公共财政拨款) |
2015年与2014年的“三公”费费增减变化原因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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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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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单位: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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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单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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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4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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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批次(单位:批) |
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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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人数(单位:人) |
14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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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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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车辆数(单位:辆)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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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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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费 |
15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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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费 |
3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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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费 |
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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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桥过路费 |
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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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 |
2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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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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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3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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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二:收入决算总表-财决03表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件六: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