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3/2022-1910569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2022-02-20 20:32:35.0
  • 公开日期:2022-02-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招辅警340人,特别优秀者有机会入编

来源:县公安局 2022-02-20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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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平江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男性辅警340人,全部配备至派出所作警务辅助人员使用。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公正、择优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聘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为平江县。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限男性,身高165C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4、年龄20-40周岁(1982年2月11日至2002年2月11日出生) 。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辅警招聘条件。

7、服从分配。

四、报名(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11日—3月3日。

(二)报名地点:平江县金盾保安服务公司(县城西街老公安局院内),咨询电话15074091788(李队长)。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近期一寸相片2张、户口页、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对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更相关证件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报名人员的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资格审查、聘用时资格终审。

(四)资格初审、复审:由报名人员户籍地派出所、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复审。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个部分。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中长跑1000米,以《公务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为参照,本次中长跑测试放宽至5分30秒达标。

2、笔试。采用电脑无纸化答卷,卷面分为100分。

3、面试。采取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复审、身体状况目测及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应聘人员体能测试达标后方可参加笔试与面试(不达标则被淘汰),有一项考试不参加视为自动弃权,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并对照招聘计划,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增加毒品毛发检测项目,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二)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涉黄涉赌涉毒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固定工作的人员;

7、不服从分配安排的人员;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30-6779005。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试用期及合同签订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予以录用,由平江县金盾保安服务公司与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不发绩效工资)。

九、相关待遇
试用合格被正式聘用的辅警,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县财政全额保障,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医疗附加险、困难救助等比照正式民警执行。在全县事业编有空缺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支持公开招录特别优秀的辅警解决编制。


十、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进入报名和考试区域请自备口罩、自觉佩戴;经测量体温(小于37.3℃)、扫描“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方可报名,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如有异常,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5、未尽事宜,由平江县公安局警辅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