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具体实施县城规划区范围的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全具城镇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内设6个股室,1、办公室、2、法制股、3、安置股、4、财务审计股、5、征收事务股、6、棚改旧改办。现有在职27人。
二、2016年决算情况
决算总收入52.234万元,其中:经费拔款52.234万元。
决算总支出50.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29.7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1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