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政工人事室)
2、政策法规部
3、财务部(内控管理部)
4、项目管理部
5、城市更新部
二、下设机构:
1、平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事务中心
2、平江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3、平江县土地开发经营事务中心
三、下设企业:
平江县乐善征地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四、主要职责:
1、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手续和相关资料齐备性进行审核;对城区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参与城区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
2、负责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程序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3、负责协调、指导、审核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 迁补偿安置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重点项目与县城规划区范围 内的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宣传、贯彻、执 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程序制定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并按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
4、负责安置管理工作。受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做好安置区和安置房报批、建设、采购、分配和管理工作;协调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管理事务工作,包括棚户区
改造、旧城改造等工作。
6、受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负责城区范围内土地储备、 土地整合、土地开发、土地经营、土地招商工作,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区范围内土地报批工作。
7、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实施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