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汇总2018年度平江县征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可以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pingjia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江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6788019。
一、概述
2018年,平江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依托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们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三)认真梳理公开目录,按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梳理了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收集、整理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并确定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目录,按照目录要求收集公开信息并在网上公开。同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利用平江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和本单位子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在单位办公室外墙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2、我单位按照《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我们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3条、其他信息3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来,县征收办收到依申请公信息5条,工作人员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并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答复,其中群众满意度100%的4条,90%的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县征收办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2018年,我办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增强本办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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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2 |
其中: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1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0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 (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