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全额拨款行政编制13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3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12人、自收自支1人),退休1人,小车3台。平江县安监局主管县辖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和事故调查工作。有办公室、法规室、财务室、行业监管和职业卫生健康室、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烟花爆竹监管室、培训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执法大队。承担全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及冶金、建材、有色等八大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571.36万元,其中:经费拔款571.36万元、预算总支出571.3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38.25万元,
基本工资89.71万元、津补贴75.99万元(其中规范性津补贴64.91万元、国家统一规定津补贴0.11万元、特殊岗位津贴10.97万元)、奖金7.4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4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9.59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6.28万元、生育保险0.27万元、工伤保险1.62万元、残疾人保障金1.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04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64万元,
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一合计21.64万元: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0.96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6万元、维修费0.5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二合计7万元:培训费0.9万元(财政代扣)、工会经费0.72万元(财政代扣)、福利费5.38万元(财政代扣).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7万元)。
其中住房公积金8.97万元
4、主要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15年度全县常住人口98.5万人,按人平3元进行核算应安排预算内项目资金295.5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1)、县安委办经费20万元;
(2)、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经费20万元;
(3)县长安全生产奖20万元(审批专款);
(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20万元;
(5)安全生产执法与整治经费30万元
(6)60座尾矿库防汛防守经费6万元;
(7)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经费40万元;
(8)八大行业监管经费35万元;
(9)危险化学品监管经费35万元;
(10)烟花鞭炮监管经费20万元;
(11)职业病防治监管经费25万元;
(12)“打非治违”工作经费2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