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平江县安监局是公务员法管理正科级行政单位,单位主要职能是管辖县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和事故调查工作,承担全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及冶金、建材、有色等八大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下设办公室、法规室、财务室、行业监管和职业卫生健康室、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烟花爆竹监管室、培训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江县安监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平江县安监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本级预算收入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为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及县安委办经费、县长安全生产奖(审批专款)、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经费、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0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7.0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68 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5人。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07.04万元,其中,安全生产监管支出551.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61万元,住房公积金14.2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68 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7.0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11.5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9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县安委办经费20万元;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经费20万元;县长安全生产奖20万元(审批专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20万元;安全生产执法与整治经费30万元;60座尾矿库防汛防守经费6万元;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经费40万元;八大行业监管经费35万元;危险化学品监管经费35万元;烟花鞭炮监管经费20万元;职业病防治监管经费25万元;“打非治违”工作经费24.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8.4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0.23万元,下降 0.8%。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7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 2 万元,主要是尽量减少接待次数。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