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8/2024-2162094
  •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2024-01-30 10:22:29.0
  • 公开日期:2024-01-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2024年平江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及职能配置

来源:平江县应急管理局 2024-01-3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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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综治、接待、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后勤服务和小车管理工作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交流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论应对、文件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急工作。在机构改革到位前,履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职责。

  (二)人事股(政工室)。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建等工作;负责机关劳资统计、宣传、创建工作和主题教育等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伤保险等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政策法规股。组织本行业领域的有关法规、规章政策、规程和标准的学习、贯彻落实。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乡镇、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平安创建和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事故和执法统计、报告,承担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加挂“调查评估和统计股”牌子)。研究部署、综合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分析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督查考核室。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体系,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向县政府提出奖惩建议;受县政府或县安委会委托,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监察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乡镇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督查、行政执法督查以及局根据需要安排的其他具体事项。

  (七)矿山安全监管股。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有色、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行业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组织授权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八)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负责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全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及“全域禁炮”工作;督促指导、协调参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全域禁炮”工作督查;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九)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督促该行业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联系并负责本局禁毒工作。

  (十)平江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办全县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安全生产监察人员、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战线行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

  (十一)平江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负责全局安全生产违法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与查处;负责全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县各执法责任部门和各乡镇执法案卷的评比考核和督查指导工作;督促指导各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强化隐患整改;协调旅游、校车、重点项目、重要集会场所综合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股。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授权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协调商务、卫计和工业园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应急指挥中心(加挂“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牌子)。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平江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指导督促矿山应急救救援队的培训、业务指导和救援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四)综合减灾救灾股。组织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报告、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十五)行政审批股。负责本局行政许可窗口,统一受理处理本局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咨询服务,统一受理矿山、危化的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办理许可案卷存档、公开许可结案等手续。

  鉴于机构改革未完全到位,部分人员定岗及职责分工未全面调整,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