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4月(前身为平江县安监局,始建于2003年11月),为正科级,加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加挂“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综合减灾减灾股、风险监测和防汛防火抗旱股、矿山安全监管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加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室、行政审批股、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等12个股室和平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事务中心、平江县防汛抗旱服务队、平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事务中心、平江县森林消防大队、平江县地震办、平江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平江县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及平江县安全生产矿山应急救援中心等8个二级机构,共有干部职工44人。
其主要职责及承担工作任务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平江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商务粮食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局秉承“艰苦创业打基础,求真务实抓落实,强化监管保安全,争先创优树形象”的理念,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中心,以构建平安平江为方向,着力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安全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建设安全文化,坚持执法为民,各项工作全力推进,三大直管行业逐年好转,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赤胆践诺言,丹心谱华章。2019年,平江县应急管理局被评为 “全省安全生产优秀县”、“平江县2019年绿富双赢新平江建设综合绩效考评优胜单位”、“平江县2019年度社会治安综治平安建设优胜单位”、“平江县2019驻村帮扶先进单位”、“平江县2019年度文旅融合建设先进单位”、“平江县2019年度全域环境综合工作先进单位”、“平江县2019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平江县201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或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