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44503.96万元,同比增长16.26%。 存款利息14528.2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29973.32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3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16903.96万元,同比下降15.8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6036.97 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03.63万元,其他363.3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27600万元,同比增长51.65%。 增值收益率2.58%,比上年增加0.6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28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649.2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670.77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634.2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312.8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840.0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3257.3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3266.32万元,同比下降8%。其中,人员经费2005.96万元,公用经费1052.19万元,专项经费208.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