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在大厅办事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前提下,经办窗口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要求事项的制度。
2、各窗口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的责任人。
3、各窗口承办的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由各窗口单位申报,经“中心”审核确定并对外公开。
4、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结。
5、对限时办结事项,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请材料、有关手续进行审核,确认材料和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给予受理,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申请材料、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6、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结,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结的,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书面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结的理由和具体时间。无正当理由延时办结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平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