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办理有关业务。
二、严禁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拉赞助、摊派及巧立名目收费等。
三、严禁工作人员放任和纵容配偶、子女和亲友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行为。
四、严禁工作人员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证券、贵重物品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严禁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六、严禁工作人员参加服务对象邀请的有交易性的宴请,以及参加用公款执法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七、严禁工作人员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出国和国内旅游。 八、严禁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九、严禁工作人参与赌博、迷信活动。
平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