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依法、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机构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1条、土地出让1条、征地信息45条、规划行政许可57条、不动产登记公告561条、其他业务1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依申请信息公开以及答复工作均按时按质完成,2024年度共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回复4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未产生不良影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指导,局督查室负责统一收集政府公开信息,并细化分解任务,各股室通力配合,确保自然资源信息公开全覆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将政府门户网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充分利用省市媒体、平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今日平江等多种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不定期“回头看”对发布信息业务情况进行检查,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把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处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切实抓好任务落实,确保自然资源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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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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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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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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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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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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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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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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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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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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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935.0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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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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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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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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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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