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8/2018-1400336
  • 发布机构:县国土资源局
  • 生成日期:2018-08-08 11:12:13.0
  • 公开日期:2018-08-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08-0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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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我局承担以下职责: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职责;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职责;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 面积不减少,承担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审批工作;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和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代表县政府行使国有土地产权代表的职能,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市场,土地使用权批租;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地和非法交易案件;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规组织土地、矿产资源等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工作;管理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负责拟订不动产登记工作办法、规定,组织开展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证书的监管等职责;承担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负责林木所有权、林地承包权的登记,水域滩涂养殖权的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年过渡期满后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负责信息平台维护和登记信息查询、簿册档案管理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江县国土资源局内设十五个股室、六个中心、一个地质公园管理处、一个执法监察大队五个执法监察中队、一地环站、二十五个国土资源所。各部门(除地质公园管理处外)不单独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收支核算,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本单位为县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9,089.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0%。总支出9,089.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9,0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74.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9,0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9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城乡社区支出15.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农林水支出58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122.4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住房保障支出74.7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089.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74.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9089.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74.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9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城乡社区支出15.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农林水支出58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122.4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住房保障支出74.7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74.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074.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74.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3652.4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5421.8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074.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9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农林水支出58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122.4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住房保障支出74.7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652.4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9.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商品和服务支出85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4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他资本性支出252.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项目支出5421.8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5421.8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1万元,决算数为56.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43.98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1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2.1万元,公务接待180批次220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6年基本持平,平江县国土资源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5.1万元,与上年基本一致。本年支出15.1万元,与上年基本一致。项目支出15.1万元,与上年基本一致。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平江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108.5万元。与上年基本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2421.85万元,其中:工程2421.85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2421.85万元,其中:工程2421.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5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国土局2017年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