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8/2018-1354878
  • 发布机构:县国土资源局
  • 生成日期:2018-02-01 12:46:30.0
  • 公开日期:2018-02-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国土资源局 2018-02-01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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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等职责;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权属管理;耕地保护的责任;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代表县政府行使国有土地产权代表职能、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市场、土地使用权批租;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工作;管理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负责拟订不动产登记工作办法、规定,组织开展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国土资源局设15个股室、1个执法大队、1个矿业管理办公室,6个中心,24个乡镇国土所、5个执法中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国土资源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国土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预算总收入4188.58万元,其中:经费拔款1698.58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249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5.06万元

预算总支出413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0.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5.84 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4.94万元)。项目支出 1797.8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5.0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38.5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390.7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797.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乡镇专项补助等。具体情况如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10万元,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40万元,征收经费150万元,旱改水200万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00万元,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200万元,卫片执法100万元,数字化建设及数字平江地理框架数据更新与维护60万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资金(含群测群防员补助、宣传教育培训)172.8万元,征收经费30万元,矿山巡查打非治违工作经费100万元,不动产登记200万元,非税执收成本43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3.4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1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41万。

六、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国土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单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