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福寿山风景区管委会2015年度部门
决 算 报 表 编 报 说 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平江县福寿山风景区全面负责福寿山风景区核心范围内福寿山镇、福寿山森林公园和辜家洞景区(焕新村)范围内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规划。会同旅游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协调指导风景名胜区内汨罗江景域与杜甫墓祠等景区的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管理景区景点的资源保护和开发。负责风景名胜区向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承担旅游宣传、营销推介、招商引资工作,是核心景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主,是向上级争取政策性支持的主体单位。
福寿山风景区是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并报岳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的直属县人民政府的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2人,年末实有13人,其中有1人在平江县旅游投资公司挂职,1人在平江县发改局挂职。
我委自2006年成立以来,一直在平江县福寿山镇白水电站内租赁一栋七十年代的老办公楼办公。每年租赁费1万元,维修费需4万余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52.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2.3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比上年减少8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和同级拨款收入减少。
上年财政结转结余608.01万元。
2、2015年事业支出决算总额为279.40万元,基本支出是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2万元(住房公积金),基本建设支出153.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4万元。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和2014年度费用计入2015年初经费中。项目支出只要是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公厕、游步道、环境监测站、景区停车场等)130万元,景区居民点建设规划和设计费23.80万元。
- 全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481万元。
三、福寿山风景区负债情况
福寿山风景区自2006年起,共投资3000余万元硬化改造了24公里思福公路;投资200万元新修了福焕公路路基7公里;投资380余万元规范了景区标志标牌、界牌界桩。到2014年底,下欠工程款200余万元,由于我委没有收入,在建设资金严重缺乏的情况下,经请示县政府和财政局领导,在2014年底风景区借入80万元支付工程款。
相关附件:
附件2:收入决算总表-财决03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件6: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