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编制、报批总体规划及开发性详规;
2、按照《总体规划大纲》,严格要求,控制景区非景观性建设,引导规范居民点建设;
3、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要求,依程序做好景区内开发建设性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4、负责打击并协调处理各类违章违法建设;
5、负责景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预决算、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监管、验收工作;
6、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汨罗江沿线景区规划实施;
7、负责景区资源保护(含森林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土地资源、文物等)、森林防火与消防工作;
8、负责《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宣传、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