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1/2022-1937546
  • 发布机构:县贸促会
  • 生成日期:2022-05-07 16:01:10.0
  • 公开日期:2022-05-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平办[2022]41号)

来源:本站 2022-05-0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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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质效和水平,推动工作规范化,按照“职能归位、职责明确、流程清晰”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平江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县人大、县政协联系招商引资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贸促会、高新区、发改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天岳集团、财政局、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商务粮食局、文旅广体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贸促会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单位职责

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由贸促会牵头,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统一调度、协调、洽谈、督查督办、统计、考核等相关工作。

(一)牵头单位:县贸促会

工作职责:制定出台本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招商工作方案,分解招商任务;收集、审核招商项目信息;组织或管理各类招商宣传推介活动,对外发布各类招商信息;组织或协调参与项目的洽谈、考察、选址、联审、签约;督促合同履约情况,督查考核招商工作业绩,备案管理签约项目进展情况;统计整理招商相关数据并向省市报送。

(二)责任单位:项目属地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签订合同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工作职责:明确专人专班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主动对接洽谈投资项目,推动项目签约落地,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协助代办签约项目相关审批手续;督促和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及企业履约情况;帮助解决企业生产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履行合同约定,协助企业申报享受各类优惠政策。

(三)服务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林业局、财政局、税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职能部门

工作职责:根据单位职能对项目立项、选址、环评、安全以及可行性和预期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审核把关;为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四)协助单位:行业主管部门

工作职责: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和招商计划,为项目准入提供信息咨询;根据单位职责职能对企业进行管理服务和业务指导,协助企业申报各类政策支持;主动对接洽谈投资项目,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三、规范工作流程

(一)信息收集

1.信息登记。引荐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将意向性投资项目信息报县贸促会,填写《平江县招商项目初审表》和《平江县招商引资项目中介人登记表》,并报送项目投资意向书,主要包括:

①投资方背景资料:投资者基本情况;若属企业投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若属自然人投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②投资计划:项目名称、投资内容、投资额度、项目选址意向、项目用地、租赁厂房规模、用电用水等需求;预计社会经济效益;投资方优惠条件意向等其他需求。

2.信息初审。县贸促会牵头对项目信息进行初审,认为项目可行的,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书面汇报,决定是否继续对接,进一步开展洽谈工作。

(二)项目洽谈

贸促会调度协调,具体由项目责任单位与投资方进行深入对接,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对有可能达成合作的项目进行回访考察,实地了解投资方情况,必要时重点项目邀请县领导参加。园内项目由园区管理部门负责对接洽谈,园外项目由贸促会协助对接洽谈。

(三)项目准入

经过前期洽谈、有合作意向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县贸促会提请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项目联审会议,进行准入论证,形成是否准入的意见,并会签《平江县招商项目联审表》,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特别重大的项目,按要求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四)合同文本

项目责任单位与投资方深入洽谈协商,起草投资合同文本,报贸促会、司法部门审查备案,经县政府同意后,确定正式合同文本。

(五)组织签约

县贸促会组织协调签约活动的开展,整理归档签约项目相关资料。园区内项目由园区管理部门负责签约,并到县贸促会备案。园区外项目由贸促会牵头,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参与,统一由贸促会与投资方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六)项目落地

正式签约后,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全力协助投资方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落户工业园区的项目,由园区管理部门代办手续;落户工业园区外的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代办手续。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土地供应、七通一平等基础设施配套以及企业用工招聘等服务工作。

项目引进落地各个阶段流程,根据实际情况及进度,部分工作流程可交叉或同步进行。

四、强化推进措施

(一)强化队伍建设。一是优化机构设置。明确平江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平江县贸促会下属二级副科级事业机构。二是配优配齐招商队伍。在全县体制内选派一批能力强、素质优的年轻干部到招商一线,逐步整合优化高新区、天岳集团等单位招商人员,充实人员力量,统一由县贸促会管理,专业从事招商工作,县贸促会参照执行工业园区绩效考核模式。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全额保障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

(二)创新招商方式。鼓励采取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方式开展市场化招商。营造浓厚的招商氛围,形成全民招商、人人招商的工作格局,对项目引进中介人员按政策严格兑现奖励。

(三)压实招商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每年度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内容,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招商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全民招商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实行“一周一动态、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半年一排队、一年一考核”的调度考评机制,对招商进度缓慢、问题严重、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及县直单位,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责令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对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且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排前8位的乡镇(街道)、排前16位的县直单位评为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评为先进个人。因工作不力而导致项目流失或项目建设遇阻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对年度没有引进一个招商项目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