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招领〔2017〕1号 关于下达2017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提升发展后劲,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发〔2014〕2号)文件精神及全县党政负责干部会议精神,现将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生态旅游、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聚焦强工兴旅,抓实产业项目。重点加大对工业和旅游业的招商力度,积极引进以休闲食品为主、特色产品为补充的绿色食品产业集群;以现代火电、抽水蓄能及其配套产业为主的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以云母绝缘材料、石膏装饰、粉末金属材料、合金材料、新型建材为主的新材料产业集群;以LED电子器件、电子信息元件为主的电子信息配套产业集群。围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目标,积极引进开发平江山水资源的项目,做强做大旅游产业。深化“引老乡、建家乡”活动,感召平商回乡创新创业。 二、工作目标 全年实现内联到位资金50亿元,引进亿元项目10个以上、总部经济项目2个以上,新建标准厂房30万平方米,力争园区税收突破2.3亿元。平江工业园签约项目15个以上,其中亿元项目6个以上,建成投产项目13个以上;天岳新区启动平商总部大楼建设,签约项目6个以上,其中亿元项目4个以上,建成投产项目2个以上。主要经济责任部门实际到位内资1亿元以上,其它非经济部门实际到位内资5000万元以上,每个乡镇招商引资1亿元以上。(分解目标见附表)。 三、奖励机制 1、对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且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排名第一位的乡镇、县直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排名第二位的乡镇、县直单位给予8万元奖励,排名第三位的乡镇、县直单位给予6万元奖励,全县评定招商引资优质服务单位6名,并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对考核排前9位的乡镇、排前15位的县直单位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设立“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奖”16名,每人给予1000元奖励。 2. 奖励中介人和项目落地单位的有功人员。凡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2000万元以上,且生产经营在本地年实缴税收在120万元以上、亩平税收达标的工业项目;凡引进年实缴税收县财政享有部分在100万元以上总部经济项目;凡引进投资实际完成在1亿元以上,且直接经营环节在本地年实缴税收50万元以上的现代旅游项目;凡引进投资实际完成在1000万以上,且生产经营在本地年实缴税收在5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项目,落实部门联审、招商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后,对项目引进的中介人、项目落地单位的有功人员,分别按正式投产之后头五个完整自然年度企业经营生产环节实缴税额县财政享有部分的4%、1%奖励。 3.设立重大招商项目特别奖,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办发〔2014〕2号)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其中,引进项目为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央企,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在5000万元以上且建安环节完成税收60万元以上的,奖励现金30万元;引进项目为固定资产实际完成在5000万元以上,且建安环节完成税收60万元以上的,奖励现金20万元;凡引进外资项目企业(退税企业除外),实际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在5000万元以上,且建安环节完成税收60万元以上的,奖励现金30万元。上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中工程建设投资(不含土地投入)应在1500万元以上,符合上述对应条件完成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增加1倍奖励。 4.乡镇引企入园奖励。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办发〔2014〕2号)文件要求,对经审查认定的乡镇引进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入园企业必须为所属乡镇干部或群众引进的县外项目,且引进者实际负责了项目首次洽谈对接,为项目落地起到了关键联系作用),自投产之日起,企业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税收,在目前财政体制下县财政、工业园和乡镇按2:2:6的比例分享,对所引项目的优惠政策兑现经费同比例分担。 四、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围绕以上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招商,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具体实施细则;要确定一名招商统计员,每月将招商项目汇总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整合力量集中招商,突出招商重点,拓宽招商途径,提高招商实效,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以招商引资的实际成效助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2.招商项目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产业项目落户园区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函〔2015〕160号)精神,所有工业项目一律进园区,严禁一切工业项目落户园外。把伍市工业园区打造成为以休闲食品为主攻方向的传统产业聚焦区,把天岳新区打造成以电子信息为主攻方向的新兴产业聚焦区。 3. 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引老乡,建家乡”活动要求,积极挖掘本区域内寓外乡友资源,全面摸清寓外乡友投资状况,加强对接,每季度向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乡友联络和招商信息。 4.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办发〔2014〕2号)、《关于印发<平江县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15〕18号)要求,全县招商引资工作采取100分制考核办法,将项目签约率(25分)、资金到位率(45分)、开工建设率和建成投产率(20分)以及招商组织工作(10分)等纳入考核指标,并实行“领导小组一月一调度,县委政府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讲评,一年一考核”的调度机制。凡年度没有引进一个招商项目的责任单位,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凡连续2年未引进1个项目的,按《平江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附:2017年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平江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8日 2017年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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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直 单 位 | ||
单 位 | 目标任务(万元) | 单位责任人 |
湖南平江高新产业园区 | 120000 (其中亿元项目6个以上) | 潘典宏 |
城建投(工建投) | 80000 (其中亿元项目4个以上) | 叶和阳 |
福寿山风景区(旅游局) | 100000 | 宋炼钢 |
工商联 | 10000 | 向晓燕 |
贸促会 | 50000 (其中亿元项目2个以上) | 凌晓东 |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10000 | 吴康乐 |
发展和改革局 | 10000 | 罗江伯 |
农业局 | 10000 | 凌威 |
交通运输局 | 10000 | 吴尚勇 |
文广新局 | 10000 | 凌平 |
财政局 | 10000 | 夏海 |
金融办 | 10000 | 王永祥 |
供销联社 | 10000 | 黎秋桂 |
商务粮食局 | 10000 | 陈劲松 |
住建局 | 10000 | 吴向前 |
教体局 | 10000 | 吴定辉 |
卫计局 | 10000 | 赵取平 |
园艺示范中心 | 10000 | 余朕军 |
乡 镇 | ||
单 位 | 目标任务(万元) | 单位责任人 |
城关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伍市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三阳乡 | 10000 | 党委书记 乡 长 |
安定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三市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长寿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南江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加义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梅仙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福寿山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童市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龙门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浯口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瓮江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三墩乡 | 10000 | 党委书记 乡 长 |
虹桥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石牛寨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余坪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向家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岑川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大洲乡 | 10000 | 党委书记 乡 长 |
木金乡 | 10000 | 党委书记 乡 长 |
上塔市镇 | 10000 | 党委书记 镇 长 |
板江乡 | 10000 | 党委书记 乡 长 |
总体目标:2017年引进亿元项目10个以上,总部经济项目2个以上,全年到位内资50亿元以上;鼓励全面招商,对未分配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目标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