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信访局由县委工作机构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正科级单位,在职在编15人,现设内部职能科室6个,即:办公室(加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接访室、网信办信室、协调督查股、政策法规股、政工人事股。
平江县信访局以"努力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为目标,以"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为准则,加强作风建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努力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开通信息化办公,受理网上信访、电话信访等业务,为人民群众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建设平安平江做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南省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受理本地区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县委县政府了解民情、调处矛盾纠纷和处理重大信访问题,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信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三)承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交(转)办的信访事项,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省属驻平单位交(转)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四)代表县人民政府受理、办理应由县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指导全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五)综合、反馈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六)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调度、处理群众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
(七)协调、调度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的信访处理工作。
(八)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调研;指导全县信访工作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九)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