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5/2025-2265296
  • 发布机构:县信访局
  • 生成日期:2025-01-15 09:32:32.0
  • 公开日期:2025-01-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

来源:县信访局 2025-01-1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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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指南的编制根据是2019年4月3日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平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pingjiang.gov.cn/)-县直部门-信访局中公开。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政务微信等官方新媒体方式公开。

  (二)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具体包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各类政府信息。具体包含如下信息:

  1、机构设置

  主要包括:县信访局机构概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政策及解读、本级政府文件。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阶段性工作计划、专项工作规划、重点工程计划等。

  4、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构主要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企业招聘等。

  5、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本级政府及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6、其他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公开《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平江县信访局办公室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将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3) 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 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5. 相关说明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平江县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江县政府南栋一楼、二楼

  联系电话:0730-6229411

  传真:0730-6237777

  邮政编码:414500

  电子邮箱:pjzwgkb@163.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