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3/2024-2248236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2024-03-25 10:44:39.0
  • 公开日期:2024-03-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答疑

来源:县民政局 2024-03-2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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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江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答疑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400元/年。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多少?

  答:1、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1092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7020元/年。

  2、特困人员护理费标准按照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分别为:517元/月、258元/月、155元/月。

  三、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1、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1150元/月。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

  四、以上标准从何时执行?

  答:以上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