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殡葬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殡葬管理所负责宣传贯彻殡葬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规划全县殡仪场所、公墓的建设;负责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的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殡仪、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殡葬管理信息工作。本部门属全额拨款股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24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468.32万元,其中:经费拔款353.32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5万元。
预算总支出46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2.6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8万元),项目支出302.8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47.8万元,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安排预算内专项经费302.8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殡葬事业服务收费执收成本47.8万元,农村惠民殡葬补贴240万元,退伍士兵协助殡葬管理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