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序言…………………………………………………………1
2.“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回顾……………………………2
3.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与问题……………………8
4.民政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10
5.“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指导思想与基本思路…13
6.“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编制原则与主要目标…15
7.“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重点任务………………………17
8.“十四五”期间重点民政项目建设………………………29
9.“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保障措施…………………32
10.“十四五”民政工作部分主要指标年度分解表………35
11.平江县民政局“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申报表(总投资400万元以下)……………………………………………37
12.平江县民政局“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申报表(总投资400-5000万元)…………………………………………44
13.平江县民政局“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申报表(总投资
5000万元以上)…………………………………………57
序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同时,也是民政部门机构改革后职能进一步优化的第一个五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准确认识和把握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全面推进平江“五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创“十四五”时期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服务好建设绿富双赢新平江工作大局,现根据《平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编制平江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全县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平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平江县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强化党建引领,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基础工作抓规范,难点工作求突破,重点工作创特色,特色工作争一流,切实完成了“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民生保障兜底有力。连续3年开展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清理整顿行动,精准确认全县农村低保对象24226人、城市低保对象5928人。坚持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联动,2019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520元、350元,月人平补差分别达到了350元和230元,对比2015年分别提高95元和118元;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年供养金分别达到5200元和8100元,对比2015年分别提高2560元和2800元。全面规范临时救助,落实“救急难”制度,共投入资金1.1亿元救助12.8万人次。五年来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7.8亿元。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率达74%,农村低保标准2017年起与国家扶贫标准保持“两线融合”,共对9085户17601名(其中全额兜底保障对象2279户4855人、差额兜底保障对象6806户12746人)兜底对象全面落实救助政策,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妥善应对洪涝、干旱、冰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15起,共发放救灾资金1.3亿元,救助灾民25万余人次,帮助2900余户灾民恢复重建住房,实施危房改造9000余户,尤其是2017年“6.30”特大洪灾期间,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始终践行“为民爱民”宗旨,始终奋战在抗洪和灾后重建一线,有力保障了灾民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稳定。五年来共完成12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中心敬老院建成2所,建成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或“慈善超市”21个。加强老区“造血”功能,年均争取老区建设项目10个以上、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上,其中2020年争取项目13个、资金54万元。
二、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出台《平江县企业下、停岗残疾军人生活保障方案》,有效解决下、停岗残疾军人生活保障问题。累计投入资金900余万元完善平江烈士陵园绿化广场、将军和烈士事迹展览馆、散葬烈士集中安葬墓以及游园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加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力度,投资2800余万元维修改造烈士纪念碑、亭、塔15处,集中安葬零散烈士墓900余座,就地保护零散烈士墓4900余座。每年定期深入走访慰问烈属,引导各地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严格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共妥善安置城镇退役士兵564人,累计免费技能培训退役士兵542名。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不断繁荣了军休文化。扎实有效开展“双拥活动”,每年“八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组织召开现役和退役军人代表座谈会,积极开展对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及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大走访、大慰问和解困活动,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完成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全县544个村(社区)中共新建230个、扩建186个、改造110个。全县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95%,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60%;开展城区社区平台建设三年行动,有效解决社区办公用房、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等难题,中心城区社区年运转经费补助达到50万元。全面提高村(居)委会选举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水平,2017年顺利完成全县村居同步换届。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了“大爱平江”扶贫助困慈善协会和基金会等一批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圆满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2018年开始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共依法注销社会组织47家、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家,目前全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到840家,每万人社会组织数达到7.5个。
四、养老福利创新发展。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共建成农村幸福院108家、社区村级养老服务示范点2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个,整合资金2亿余元建设村级五保联建点219个,2018年建成投用投资1.45亿元、占地面积115亩的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中心光荣院“民政三院”项目,五年来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新增2600余张,总床位数达到6593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8.1张。强化儿童关爱保护,在全县各村居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完成各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配备。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2020年在“平诚家园”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启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建设。加大福彩营销宣传力度,建设明星投注站点20个,五年来全县福彩发行总量达到2.2亿元。
五、社会事务提质拓能。按时完成行政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2016年完成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和并村工作,将原南桥乡、黄金洞乡并入长寿镇,咏生乡并入加义镇,全县行政村个数精简至496个,共减少270个。2019年顺利完成我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设立街道工作。认真组织平江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以全省第一名通过省级验收,2020年全面完成地名图、录 、典、志编纂工作,推动地名普查成果得到有效转化。圆满完成新一轮城区道路命名工作,共正式命名城区路、街、巷等217条。全方位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五年来共投入近500万元,及时救助对象4000余人次。推进殡仪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县殡仪馆扩建工程,启动长寿镇殡仪馆新建,共建设县级公益性骨灰堂1个、乡镇公益性公墓51处。完善殡葬管理信息责任网络,动员乡镇普遍成立文明劝导队,引导各村居建立村级红白理事会,落实“六免一补”惠民殡葬政策,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殡葬联合执法力度,全县违规治丧、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年均遗体火化率达到3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25%。完成婚登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成功创建省级3A级婚姻登记机关。
六、能力建设持续加强。积极开展人本化、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五化”民政建设,2019年被评为全省五化民政建设先进县。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统筹编印《为民之政——平江民政改革开放40年》一书。协调乡镇按“每万人配备1名民政工作人员”要求足额配备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在全县各村居配备民生协理员。2019年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在全县各乡镇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32人,切实提升基层民政服务和治理能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引导民政系统、社区干部及其他人士积极参加社工专业考试,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00余人。全面完成机构调整改革和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自始至终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县民政局连续五年获评全县年度绩效考核先进单位,2019年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县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受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协调程度不高的客观现实、经济结构调整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人口家庭结构变化老龄化程度加剧等因素影响,民政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存在需要奋力突破的困难和问题。
一、民政队伍力量薄弱
县民政局五年来未招录年轻干部,机关干部平均年龄偏大,存在“断层”现象。各乡镇基本按照“每万人配备1名工作人员”标准配备民政办工作人员,但很多存在兼职现象,根本无精力应对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同时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村级民生协理员普遍存在专业水平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
二、民政事业经费紧缺
民政事业对加强社会行政管理、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确保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作用。但一方面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过少,影响民政具体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各级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投入还显不足,尤其是社会救助需求量大与地方配套资金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影响了民生政策的执行和落实。
三、民政基础设施不足
我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欠账仍然较大,救助服务站、敬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民政设施中一部分因缺乏资金和政策支持导致设施简陋,一部分因无专项资金支持导致运转困难,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四、民政社会动员乏力
社会工作发展不快,全县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人才数量不足。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不系统、欠规范,没有充分调动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全县注册志愿者数量不足。养老服务依然以政府包揽为主,没有完全发挥社会和市场主体供给作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行业积极性不高。
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期间,平江民政事业实现了一系列重大历史性跨越,不断发展壮大。民政工作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深切期待的工作,具备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坚实的发展基础。
机构改革后,县民政局现有干部职工110余人,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殡葬改革、慈善福利、婚姻登记、社会工作、福利彩票发行等工作。十三五期间,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基本社会服务,推动了全县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先后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县、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县、全省“五化”民政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国家、省、市级荣誉100余项。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平江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每一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亲切关怀、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与热情参与。所有这一切,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营造了条件氛围,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坚强后盾。平江民政事业前进的每一步,一代又一代民政人的拼搏进取、接续奋战。长期以来,平江民政战线的同志们恪守“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切实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职责,发展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淡泊名利的“孺子牛”精神,走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党的温暖撒向人民群众,把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为平江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截至目前,全县城市低保3658户5519人、农村低保15131户26473人,其中兜底保障对象10005户1921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31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3965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0968人;特困人员7909人,其中农村特困对象7778人,城市特困对象131人。近三年来,县民政局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2395.7万元、城市低保资金7743.6万元、城乡特困供养资金15331.4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402.7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951.2万元;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1170余万元。现全县民政资金年度总量达2.7亿元,每年直接服务民政对象10万余人。
巨大的惠民资金和庞大的受惠群体,要求民政工作必须把“为民爱民”作为根本追求;必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作为工作的总要求;必须把立足实际,与时俱进作为工作的首要前提;必须把改革开放、开拓创新作为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必须把加强法治、依法行政作为工作重要基石;必须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作为工作的长效机制;必须把重点突破、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作为工作的必要保证;必须把固本强基、加强能力建设作为工作的必要保障。
当前,平江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的新阶段,民政部门承担着更加艰巨的社会事业和保障服务民生重任。为此,要牢固树立“大民政、大民生、大保障”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民政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县民政系统要抓住历史机遇,进一步强化全局意识,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更加重视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加重视改革创新,进一步调动社会和市场力量参与,引入和使用互联网、智能化等现代科技手段,加速推进民政服务供给改革;更加重视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衔接、部门协同、体系建设、资源整合,增加工作合力;更加重视增进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以菩萨般的境界和情怀,坚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干好救苦救难的菩萨事业,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富双赢新平江再立新功。
“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指导思想
与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特点,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放管服”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引领,以继续推进“五化”民政建设为载体,紧紧抓住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等群众关切的热点焦点,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契合人民需求、反映时代特征、体现平江特色,为推进我县“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思路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大局观念,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平江重大发展战略,谋划和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在服务全县“建设绿富双赢新平江”工作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以民为本,共建共享。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坚持把群众利益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和各环节,实现共建共享、包容发展。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建设,着力增进社会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和发展能力,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成现实。
(三)依法治理,精准施策。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切实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使各项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遵循民政事业发展规律,推进民政工作决策科学化,以及民政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化,增强政策实施的精准性、有效性。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通过编制发展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强化监督检查等方式,确保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到位。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职责作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等多元参与主体,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通力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五)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深入推进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用全局的视野和改革的办法不断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牢牢抓住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殡葬服务等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形成统筹推进“五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
“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编制原则
与主要目标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上位要求与下位需求相衔接。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同时,要立足建设绿富双赢新平江的战略定位,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提出的目标和举措能够顺应发展趋势、引领发展方向。
(二)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要准确把握我县民政事业发展阶段特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推动全县民政工作整体发展、协调行动。同时,要突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整合资源、集中攻关,以局部突破带动全局破题。
(三)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紧紧围绕我县“五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规划》编制的主脉博,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结合“五化”民政工作实际,聚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明晰并严格执行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使《规划》更适应时代要求、更符合发展规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坚持战略引领和务实管用相结合。立足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和水平,研究发展趋势、谋划长期任务,突出规划的前瞻性与引领性。全面总结和科学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对各项民政业务进行深入分析,摸清底数,明确发展思路,认真研判制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和短板,精准提出解决的思路和途径。科学设定各项民政业务发展方向和目标体系,突出规划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做到能检查、易评估。
二、主要目标
根据“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民政工作定位,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趋势和条件,立足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民政服务对象从有限特定人群向更多社会成员转变、工作职能从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向社会建设更宽领域转变,服务供给机制从政府包揽为主向政府和社会共同提供转变。聚焦时代特点、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全面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发展,主动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重点任务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一)加强救助体系建设。以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创新社会救助体制为重点,持续完善我县保民生精准救助政策,将各类致困因素与救助措施精准匹配,构建救助对象面更广、救助标准更合理、救助项目更全面、与我县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力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充分发挥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政策衔接和统筹协调,更好地推动相关政策落地生效,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提升精准救助水平。完善低保对象认定体系,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按户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全面接入包括金融、税收、住房、车辆等在内的居民经济状况信息,凭居民授权对其经济状况“一键查询”,实现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智慧化发展,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的便捷性,开启社会救助信息大数据时代。强化分类施保,实施差别化救助,重点加大对低保家庭中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重病患者和重度残疾人及单亲等特殊家庭的救助力度。按照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各类社会救助水平,力争到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620元/月、440元/月,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9600元/年、6700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达到90元/月,特困人员中失能和半失能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70%。
(三)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救助事业;重点推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加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力量与救助事业的有效衔接和功能互补,发挥社会救助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兜底性基础作用,构建政社协同、职责分明、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群众满意的服务管理新格局。
(四)健全流浪乞讨救助。坚持“民政主导、部门联合、社会参与”原则,建立健全救助管理工作成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工作机制。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救助管理工作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救助排查整治,完善街道、城乡社区救助网络,形成全方位救助体系。推进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日常统筹、协调和督促,强化部门协同,积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点强化与公安部门合作,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工作制度,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寻亲服务。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档案,加强人脸识别、指纹识别、DNA比对等技术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应用。打造“互联网+”寻亲服务,实现寻亲不着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在今日头条、湖南省救助系统、全国寻亲服务平台三方同步发布,加大寻亲助返力度。启用“主动发现,转介服务”机制,做到应救必救。加强流浪乞讨“三无”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推进对长期滞留的“三无”精神障碍受助人员安置工作。加强救助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探索社会购买服务新路径。加大救助管理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十四五”期间新建平江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中心,完成县救助服务站整体搬迁,确保达到三级救助站标准。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龄社会需求
(一)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平江县社会福利中心示范指导作用,利用其专业化优势,成立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为全县养老提供专业、系统指导和业务培训。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和社会组织,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中配备增设医疗床、护理床、护理设备、康复性活动器材、日常医疗设备、辅助性医疗康复设施以及文娱活动类设备,督促所有已建居民小区实施老年活动设施改造、所有新建居民小区按照政策规定设置标准化老年活动场所。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统筹社区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性企业,鼓励开展居家智慧养老服务。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推广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餐饮递送、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支持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坚持互帮互助方式运作,为农村老人就近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
(二)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大幅提高服务有效供给能力。稳步推进实施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服务改革,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以经营性服务为主的公办养老机构转企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高龄老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落实好社会办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税费、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措施,新建一批农村“老年之家”项目,实现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在“民政三院”内新建一所县级大型老年护理院,对全县28所乡镇敬老院实施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改扩建敬老院15所,新建中心敬老院13所,完成47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支持发展大型民办养老机构2家以上,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以上,2025年全县养老床位总数达到9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5张以上。
(三)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相结合。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重点支持和扶持建设一批民营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积极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并逐步推广,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完善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建立完善生活不能自理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100%覆盖,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全面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机制。
(四)发展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深刻认识老龄化带来社会消费需求结构的深刻变化,广泛发展养老服务消费市场,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需求,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等服务,关注残疾、失能、失智、高龄老人专业化服务需求。大力发展老年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等健康服务业态,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并逐步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
三、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化基层民主实践。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组织,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普遍推行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厘清基层人民政府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责边界及相互关系,减轻社区负担,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社区自治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规范村(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配置,每年定期组织对村(居)委会成员至少培训1次。坚持党的领导,圆满完成全县新一轮村(居)同步换届选举,确保村(居)民委会成员配置更合理、更有组织能力。
(二)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社区服务业,“十四五”期间完成27个城市社区、105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和智慧平台建设,到2025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全部达到100%,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全部达到100%。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区本异地居民建立邻里互助小组、居民兴趣小组、互助基金会、志愿者队伍等,营造和谐活跃的共融共享的社区氛围。以亲子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邻里文化节、儿童议事员、社区服务创投活动等为抓手,开展社区公共意识培育服务,提升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一站式”服务。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继续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设施网络,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设施的数量、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三)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居)服务体系,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引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让广大群众更好地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以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村(居)民自治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建立信息化沟通平台,以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等为媒介促进村(居)民交流互动,对于同质性较高的问题,交由村(居)民议事会讨论。完善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建立“线上说事+线下议事”的参与机制,最大限度将问题化解在小、化解在早、化解在当地。同时,推进民政领域乡村振兴,统筹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帮扶救助、乡村治理、“治陋习、树新风”、全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全面落实民政领域乡村振兴各项任务。
(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相关扶持政策,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转移,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有效平台。到2025年,全县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8个。二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法制制度,建立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协调沟通机制,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社会组织准入、退出和约束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与社会组织负责人诫勉谈话制度。建立健全监控预警体系,完善联合执法紧急处置工作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非法活动。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和 “黑名单”制度,并与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做好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三是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按照健全组织、提升能力、发挥作用的社会组织建设思路,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理顺党组织关系,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的覆盖面,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引领和监督作用。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以章程为核心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增强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提升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制定专业人才保障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社会组织人才引进和培训、职称评定及职业资格认证等问题,推进社会组织专业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促进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
四、完善福利慈善体系,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一)全面提升儿童福利。完善和落实孤儿保障制度,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建立健全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提高困境儿童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儿童福利服务标准化工作,“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县544个村(居)儿童之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以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帮扶干预”于一体的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规范关爱服务,强化权益保护,形成家庭、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发展儿童社会工作和专业志愿服务,为留守儿童提供专业化的关爱服务。加强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
(二)全面提升残疾人福利。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好国家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扶持社会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完成平江县精神障碍康复中心建设,构建以社区康复为基础、中心康复为依托、机构康复为支撑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深化残疾人康复服务内涵,分层级提供专业康复服务,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鼓励残疾人创办企业以及社会爱心企业帮扶困难残疾人就业,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残疾人就业帮扶模式。
(三)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创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机制体制,规范慈善组织管理。维护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激发慈善主体活力。加强慈善捐赠管理、慈善信息公开等配套性地方立法,健全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慈善事业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工作与志愿者服务之间的政策衔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弘扬慈善文化,积极营造慈善氛围,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做好慈善奖励评比保障工作,形成慈善人人可为、人人乐为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慈善捐赠信用记录、慈善信息统计发布制度以及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依法查处慈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慈善辅助救助作用,积极开展“爱心改变命运”“爱心背包”“幸存抗战老兵救助”等系列慈善助学助医助困活动。
(四)大力发展福彩事业。科学拓展福利彩票宣传渠道,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营、健康发展,不断开拓市场资源、挖掘销售潜力,继续推进投注站经营模式转型,拓展福彩投注站兼管模式,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实现全县投注站100%规范化建设目标,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县福利福彩销量达到28000万元。加强福彩文化建设,切实发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作用,大力塑造“阳光福彩”公益品牌形象。
五、完善社会事务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仪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人本化建设,制定《平江县殡仪馆管理标准》,形成工作有目标、服务有标准、办事有程序、奖惩有依据的标准化殡葬管理体系。坚持殡仪服务项目、内容、程序、承诺、收费标准、接受监督“六公开”,构建“大数据+殡仪”的信息管理与控制软件系统、语音即使播报系统、电子屏显示系统,推进殡葬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倡导文明、节俭办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殡葬,逐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与殡葬改革协同推进。完善惠民殡葬政策,逐步提高惠民补助标准,建立殡葬改革激励机制,落实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继续抓好党员干部“四个带头”,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对丧事大操大办、违规建坟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完成平江县殡仪馆悼念厅及火化间配套附属工程、长寿镇殡仪馆建设任务。争取到2025年,实现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全覆盖,规模较大、人口集中的乡镇建成集中治丧场所,全县遗体火化率达到100%,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70%。认真做好省、市、县三级行政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各类边界纠纷,完善界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结合全县行政区划实际,合理确定建制村的规模,进一步优化村、社区设置。切实加强乡镇地名设标,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开发利用地名资源,及时更新地名数据库资料平江部分的信息,完成各乡镇路、街、巷设标和门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婚姻登记档案信息管理,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十四五”期间重点民政项目建设
一、养老服务项目建设
1.拟投资28750万元,在三阳乡大西村建设占地面积77221平方米,建筑面积66753平方米的“民政三院”二期养老公寓、养老院、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2.拟投资4500万元,在三阳乡大西村新建老年养护院,总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新建养护楼3栋,设置床位500张。
3.拟投资21757万元,在福寿山、龙门、虹桥、板江、童市、伍市、向家、城关、木金、石牛寨、大洲、岑川、三墩等13个乡镇新建中心敬老院,对三阳、安定、三市、加义、长寿、南江、梅仙、余坪、瓮江、浯口、上塔市等乡镇的15家敬老院进行提质改造。
4.拟投资11880万元,在全县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47个。
5.拟投资1500万元,完成汉昌老年公寓二期工程,新建占地面积1918平方米,建筑面积5559平方米的老年康复楼。
6.拟投资14760万元,完成全县28家乡镇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提升改造项目。
7.拟投资420万元,在三阳乡大西村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
8.拟投资477万元,对全县25家敬老院的消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9.拟投资2800万元,为全县28家敬老院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
二、儿童福利项目建设
1.拟投资4352万元,完成县示范性儿童之家建设工程,在全县544个村(居)委员会建设儿童之家。
2.拟投资2500万元,每年建设5个社区托育设施项目。
三、精神障碍康复项目建设
拟投资3800万元,在县城新建精神障碍康复中心,项目包含康复楼和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
四、流浪救助项目建设
拟投资3500万元,在县城新建符合三级救助管理站标准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包括男女救助用房、救助人员接待大厅、医疗救助室、未成年保护中心、寻亲办公室等。
五、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拟投资12500万元,完成全县27个城市社区、105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和智慧平台建设。
六、区划地名服务项目建设
拟投资3200万元,按照国家标准完成全县各乡镇路、街、巷设标,门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七、殡葬服务项目建设
1.拟投资24000万元,在全县15个乡镇新建公益性公墓山。
2.拟投资14550万元,在全县21个乡镇新建集中治丧场所。
3.拟投资572万元,对县殡仪馆悼念厅及火化间配套附属工程进行扩建,项目包括路面硬化、油化、排水、给水、挡土墙、电力电缆、管网照明,厨房扩建506平方米。
4.拟投资1507万元,建设长寿镇殡仪馆,新建殡仪馆综合楼、吊唁厅、食堂、火化车间以及辅助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5601.44平方米。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和丰富新时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为民服务意识,加强民政干部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民政干部培训和对外交流,提升民政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层组织结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施及工资待遇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确保人才队伍建设任务有效落实。严明纪律要求,加大问责力度,严查顶风违纪,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升民政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行监管和指导,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到202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2‰,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的比例超过12%。
二、全面深化改革
在社会福利等领域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社会动员机制,形成社会事业社会办的发展格局;建立民政综合统筹机制,推动部门协作,加强社会保障、基层社区、社会组织、义工队伍和社会专项事务之间的衔接,提升民政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协调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坚决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民政行政行为;积极开展民政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初步形成民政标准化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统一民政设施建设的硬件标准和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软件标准;完善民政基础资料数据库,建立集中统一的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民政业务网点信息化管理全覆盖,推进人本化、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五化”民政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层级、多形式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推动建立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民政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将社会资本引入民政服务领域。合理分配民政资金,促进城乡民政事业统筹均衡发展。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审计监督和效能评估,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使用高效。科学合理规划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布局,力争一批重大民生项目进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笼子,按照程序规范、功能齐备、规模适度的原则进行项目建设,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实用性和使用效益。
四、严格监督评估
对“十四五”规划涉及的各项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准确把握规划推进的进程,确保各时期改革任务目标明确清晰,举措具体务实。对规划事项的推进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按照任务分解在不同时段开展规划进展评估,确保“十四五”期间平江民政事业各项规划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实现预期目标。
“十四五”民政工作部分主要指标年度分解表
序号 |
规划指标 |
2020年基数 |
2021年完成 |
2022年目标 |
2023年目标 |
2024年目标 |
2025年 目标 |
1 |
城市低保标准标准(元/月) |
520 |
540 |
560 |
580 |
600 |
620 |
2 |
农村低保标准(元/月) |
350 |
370 |
390 |
410 |
430 |
440 |
3 |
特困人员年分散供养标准(元/年) |
5200 |
5500 |
5800 |
6100 |
6400 |
6700 |
4 |
特困人员年集中供养标准(元/年) |
8100 |
8400 |
8700 |
9000 |
9300 |
9600 |
5 |
特困人员中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 |
50 |
55 |
60 |
65 |
70 |
80 |
6 |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元/月) |
65 |
70 |
75 |
80 |
85 |
90 |
7 |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 |
38.3 |
39 |
41 |
43 |
44 |
45 |
8 |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9 |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 |
80 |
85 |
90 |
92 |
95 |
100 |
11 |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 |
60 |
70 |
80 |
85 |
90 |
100 |
12 |
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个) |
7.5 |
7.6 |
7.7 |
7.8 |
7.9 |
8 |
13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 |
0.3 |
0.5 |
0.7 |
0.9 |
1.1 |
1.2 |
14 |
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的比例(%) |
3 |
5 |
7 |
9 |
11 |
12 |
15 |
遗体火化率(%) |
30 |
50 |
70 |
80 |
90 |
100 |
16 |
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含公益性公墓)乡镇级行政区域覆盖率(%) |
40 |
60 |
70 |
90 |
100 |
100 |
17 |
节地生态安葬率(%) |
25 |
30 |
40 |
50 |
60 |
70 |
18 |
福利彩票销售量(千万元) |
4.4 |
4.8 |
4.9 |
5.1 |
5.2 |
5.3 |
平江县民政局“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申报表(总投资400万以下) |
||||||||||||||||||||||
填报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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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性质 |
所属行业 |
建设年限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十四五投资(万元) |
建设业主 |
备注 |
||||||||||||
1 |
平江县汉昌街道景福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景福坪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 |
平江县汉昌街道书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书院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
360 |
36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 |
平江县汉昌街道启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启明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 |
平江县汉昌街道首家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首家坪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 |
平江县汉昌街道浮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浮桥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6 |
平江县汉昌街道百花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百花台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
360 |
360 |
平江县民政局 |
|||||||||||||
7 |
平江县汉昌街道坪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坪上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8 |
平江县汉昌街道画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画桥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9 |
平江县汉昌街道洪家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洪家塅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
360 |
36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0 |
平江县汉昌街道童家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童家岭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1 |
平江县汉昌街道井墈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井墈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2 |
平江县汉昌街道寺前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寺前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3 |
平江县汉昌街道四柱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四柱路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
360 |
36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4 |
平江县汉昌街道金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金华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5 |
平江县汉昌街道月池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月池塘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
360 |
36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6 |
平江县汉昌街道碧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碧潭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7 |
平江县汉昌街道民建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民建路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8 |
平江县天岳街道颐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颐华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9 |
平江县天岳街道简青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简青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0 |
平江县天岳街道花垣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花垣山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1 |
平江县天岳街道马头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马头山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2 |
平江县天岳街道高泥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高泥岭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
360 |
36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3 |
平江县天岳街道润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润民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4 |
平江县三市镇三眼桥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三市镇三眼桥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5 |
平江县南江镇桥市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南江镇桥市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6 |
平江县南江镇天鹅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南江镇天鹅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7 |
平江县南江镇东街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南江镇东街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8 |
平江县南江镇西街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南江镇西街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9 |
平江县南江镇南街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南江镇南街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0 |
平江县南江镇北街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南江镇北街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1 |
平江县伍市镇伍公市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伍市镇伍公市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2 |
平江县安定镇兴安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安定镇兴安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3 |
平江县安定镇昌安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安定镇昌安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4 |
平江县安定镇正黄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安定镇正黄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5 |
平江县虹桥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虹桥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6 |
平江县梅仙镇花坪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梅仙镇花坪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7 |
平江县梅仙镇毛泥岭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梅仙镇毛泥岭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8 |
平江县加义镇加义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加义镇加义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9 |
平江县加义镇献钟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加义镇献钟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0 |
平江县加义镇东南街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加义镇东南街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1 |
平江县浯口镇街道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浯口镇街道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2 |
平江县长寿镇东北街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长寿镇东北街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3 |
平江县长寿镇西南街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长寿镇西南街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4 |
平江县长寿镇新兴街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长寿镇新兴街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5 |
平江县童市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童市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6 |
平江县岑川镇金新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岑川镇金新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7 |
平江县瓮江镇水口嘴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瓮江镇水口嘴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8 |
平江县向家镇南街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向家镇南街 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9 |
平江县向家镇北街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向家镇北街 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0 |
平江县龙门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龙门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1 |
平江县上塔市镇金星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上塔市镇金星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2 |
平江县上塔市镇红霞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上塔市镇红霞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3 |
平江县上塔市镇余坪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 |
上塔市镇余坪居委会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40 |
2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4 |
平江县南桥敬老院升级改造项目 |
长寿镇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南桥敬老院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建筑面积2760平方米,床位34张,总投资85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185 |
185 |
平江县民政局 |
|||||||||||||
55 |
平江县长寿镇殡仪馆火化炉项目 |
平江县长寿镇东一村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购置火化机2套,拣灰火化机2套 |
180 |
180 |
平江县民政局 |
|||||||||||||
平江县民政局“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申报表(总投资400-5000万) |
||||||||||||||||||||||
填报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性质 |
所属行业 |
建设年限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十四五投资(万元) |
建设业主 |
备注 |
||||||||||||
1 |
平江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 |
平江县天岳街道大西村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4 |
项目总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新建养护楼3栋,设置床位500张。 |
4500 |
4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 |
平江县华厦颐昌老年公寓升级改革项目 |
平江县杨梓山建材市场 |
改扩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新建老年康复楼占地面积1918平方米,建筑面积5559平方米 |
1764 |
1764 |
平江县民政局 平江县华厦颐昌老年公寓有限公司 |
|||||||||||||
3 |
平江县长寿镇殡仪馆 建设项目 |
平江县长寿镇东一村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3 |
项目总建筑面积5601.44平方米,拟新建殡仪馆综合楼、吊唁厅、食堂、火化车间,以及辅助用房。 |
2358 |
1507 |
平江县民政局 |
|||||||||||||
4 |
平江县殡仪馆悼念厅及火化间配套附属工程 |
平江县汉昌街道天岳村 |
扩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0-2021 |
路面硬化、油化、排水、给水、挡土墙、电力电缆、管网照明,厨房扩建506平方米 |
572 |
572 |
平江县殡葬管理所 |
|||||||||||||
5 |
平江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心建设项目 |
平江县 汉昌街道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3 |
项目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拟新建男女救助用房、救助人员接待大厅、医疗救助室、未成年保护中心、寻亲办公室 |
3500 |
3500 |
平江县救助事务站 |
|||||||||||||
6 |
平江县精神障碍康复中心 建设项目 |
平江县 汉昌街道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3 |
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拟新建康复楼和宿舍楼,设置床位100张。 |
3800 |
38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7 |
平江县各乡镇路、街、巷设标,门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各乡镇、街道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3 |
按照国家标准对各乡镇路、街、巷设标,门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3200 |
32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8 |
平江县示范性儿童之家 建设工程 |
各乡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3 |
全县544个村(居)委员会儿童之家建设 |
4352 |
4352 |
平江县民政局 |
|||||||||||||
9 |
平江县社区托育设施 建设项目 |
平江县 各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3 |
社区托育设施建设,每年建设5,每个托育设施建设100万 |
2500 |
2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0 |
平江县向家中心敬老院 建设项目 |
平江县 向家镇 |
扩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0-2021 |
项目总建筑面积3180平方米 |
780 |
78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1 |
平江县板江中心敬老院 建设项目 |
平江县 板江乡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项目总建筑面积2755平方米 |
676 |
676 |
平江县民政局 |
|||||||||||||
12 |
平江县大洲中心敬老院 建设项目 |
平江县 大洲乡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项目总建筑面积4568平方米 |
1120 |
112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3 |
平江县伍市中心敬老院 建设项目 |
平江县 伍市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项目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 |
540 |
54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4 |
平江县童市中心敬老院 建设项目 |
平江县 童市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项目总建筑面积6588平方米 |
1610 |
161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5 |
平江县虹桥中心敬老院 建设项目 |
平江县 虹桥镇 |
扩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0-2021 |
项目总建筑面积3180平方米 |
780 |
78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6 |
平江县石牛寨中心敬老院 建设项目 |
石牛寨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项目总建筑面积4139平方米 |
975 |
975 |
平江县民政局 |
|||||||||||||
17 |
平江县上塔市中心敬老院 建设项目 |
上塔市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项目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 |
962 |
962 |
平江县民政局 |
|||||||||||||
18 |
平江县岑川中心敬老院 建设项目 |
岑川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项目总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 |
1200 |
12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19 |
平江县龙门中心敬老院 建设项目 |
龙门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项目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 |
980 |
98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0 |
平江县木金中心敬老院 建设项目 |
木金乡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项目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 |
896 |
896 |
平江县民政局 |
|||||||||||||
21 |
平江县天岳街道敬老院 建设项目 |
天岳街道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2 |
项目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 |
1625 |
1625 |
平江县民政局 |
|||||||||||||
22 |
平江县长寿中心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长寿镇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长寿中心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床位80张,总投资720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820 |
82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3 |
平江县梅仙中心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梅仙镇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梅仙中心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床位80张,总投资720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820 |
82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4 |
平江县余坪中心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余坪镇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余坪中心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床位80张,总投资720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820 |
82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5 |
平江县南江中心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南江镇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南江中心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床位80张,总投资720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820 |
82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6 |
平江县三阳乡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三阳乡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三阳乡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床位50张,总投资450万元;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床位49张,总投资120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670 |
67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7 |
平江县安定镇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安定镇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安定镇敬老院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床位150张,总投资375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475 |
475 |
平江县民政局 |
|||||||||||||
28 |
平江县福寿山镇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福寿山镇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福寿山镇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床位50张,总投资450万元;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建筑面积3880平方米,床位78张,总投资195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745 |
745 |
平江县民政局 |
|||||||||||||
29 |
平江县三市镇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三市镇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三市镇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床位50张,总投资450万元;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建筑面3700平方米,床位102张,总投资250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800 |
8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0 |
平江县加义镇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加义镇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加义镇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床位50张,总投资450万元;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建筑面3500平方米,床位90张,总投资220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770 |
77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1 |
平江县咏生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加义镇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咏生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床位50张,总投资450万元;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床位40张,总投资100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650 |
65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2 |
平江县黄金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长寿镇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黄金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床位50张,总投资450万元;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床位40张,总投资100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650 |
65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3 |
平江县汉昌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汉昌街道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汉昌镇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床位80张,总投资720万元;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床位106张,总投资265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1085 |
1085 |
平江县民政局 |
|||||||||||||
34 |
平江县三墩乡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三墩乡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三墩乡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床位50张,总投资450万元;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建筑面积2066平方米,床位72张,总投资180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730 |
73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5 |
平江县瓮江镇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瓮江镇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瓮江镇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床位50张,总投资450万元;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建筑面积3704平方米,床位100张,总投资250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800 |
8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6 |
平江县西江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浯口镇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西江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床位50张,总投资450万元;西江敬老院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床位41张,总投资100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650 |
65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7 |
平江县三联敬老院 升级改造项目 |
浯口镇 |
改造和技术改造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3 |
三联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床位50张,总投资450万元;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床位62张,总投资150万元;购置卫生医疗设备包,总投资100万元 |
700 |
7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8 |
平江县岑川镇公益性公墓山 建设 |
岑川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3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 |
1500 |
1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9 |
平江县南江镇公益性公墓山 建设 |
南江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3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 |
2000 |
20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0 |
平江县龙门镇公益性公墓山 建设 |
龙门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3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 |
1500 |
1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1 |
平江县三市镇公益性公墓山 建设 |
三市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3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 |
1500 |
1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2 |
平江县上塔市镇公益性公墓山建设 |
上塔市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3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 |
1500 |
1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3 |
平江县三墩乡公益性公墓山 建设 |
三墩乡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3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 |
1500 |
1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4 |
平江县安定镇公益性公墓山 建设 |
安定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 |
2000 |
20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5 |
平江县长寿镇公益性公墓山 建设 |
长寿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 |
1800 |
18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6 |
平江县伍市镇公益性公墓山 建设 |
伍市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 |
2000 |
20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7 |
平江县浯口镇公益性公墓山 建设 |
浯口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 |
1500 |
1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8 |
平江县加义镇公益性公墓山 建设 |
加义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 |
1500 |
1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49 |
平江县童市镇公益性公墓山 建设 |
童市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 |
1500 |
1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0 |
平江县瓮江镇公益性公墓山 建设 |
瓮江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 |
1500 |
1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1 |
平江县板江乡公益性公墓山 建设 |
板江乡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 |
1200 |
12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2 |
平江县木金乡公益性公墓山 建设 |
木金乡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 |
1500 |
1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3 |
平江县梅仙镇公益性公墓山二期建设项目 |
梅仙镇 |
改扩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 |
1600 |
1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4 |
平江县南江镇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南江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
1500 |
1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5 |
平江县伍市镇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伍市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
1500 |
1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6 |
平江县童市镇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童市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7 |
平江县安定镇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安定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
900 |
9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8 |
平江县虹桥镇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虹桥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59 |
平江县梅仙镇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梅仙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60 |
平江县加义镇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加义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61 |
平江县浯口镇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浯口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62 |
平江县三市镇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三市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63 |
平江县瓮江镇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瓮江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64 |
平江县余坪镇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余坪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65 |
平江县三墩乡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三墩乡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66 |
平江县龙门镇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龙门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67 |
平江县福寿山镇集中治丧场 所建设 |
福寿山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4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68 |
平江县岑川镇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岑川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3-2025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69 |
平江县木金乡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木金乡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3-2025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70 |
平江县大洲乡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大洲乡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3-2025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71 |
平江县石牛寨镇集中治丧场所建设 |
石牛寨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3-2025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72 |
平江县向家镇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向家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3-2025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73 |
平江县上塔市镇集中治丧场所建设 |
上塔市镇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3-2025 |
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600 |
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74 |
平江县板江乡集中治丧场所 建设 |
板江乡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3-2025 |
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
450 |
450 |
平江县民政局 |
平江县民政局“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申报表(总投资5000万以上) |
||||||||||
填报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性质 |
所属行业 |
建设年限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十四五投资(万元) |
建设业主 |
备注 |
1 |
平江县民政养老中心 建设项目 |
天岳街道 大西村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1-2024 |
项目总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新建养老中心三栋,设置床位780张。 |
15600 |
15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2 |
平江县民政医养中心 建设项目 |
天岳街道 大西村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5 |
项目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新建医养中心一栋,设置床位220张。 |
6600 |
66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3 |
平江县颐华城医疗康养健康 产业基地 |
天岳街道杨源大道与简青路交界处地块 |
新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2-2025 |
康养产业基地片区占地250多亩,建有颐养国医康复公寓区、颐养护理生活公寓区、康养生态公寓区、国际颐养寓、医疗专家居住区居共计265000㎡,配套建设CCRC区3000㎡,健康管理中心以及康养产业健康街42000㎡。 |
100000 |
100000 |
平江县民政局 颐华大江投资有限公司 |
|
4 |
平江县汉昌老年公寓升级改造项目 |
平江县汉昌街道三犊源 |
改扩建 |
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 |
2020-2022 |
总用地面积16880㎡,总建筑面积28800㎡,床位576张。主要包括升级改造综合楼、老年公寓楼以及设备配置、配套设施建设。 |
5184 |
5184 |
平江县民政局 平江县汉昌老年公寓有限公司 |
|
5 |
平江县社区综合服务 平台建设 |
各相关社区 |
新建 |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
2022-2025 |
平江县27个城市社区、105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和智慧平台建设 |
12500 |
12500 |
平江县民政局 |
|
6 |
平江县殡仪馆整体搬迁 建设项目 |
平江县 汉昌街道 |
新建 |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
2022-2026 |
项目占地面积1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吊唁厅、火化车间、食堂、综合楼、骨灰存放楼、大门、传达室,以及给排水、消防、绿化、停车场、围墙等配套设施建设。 |
50000 |
50000 |
平江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