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2016-46638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6-11-18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6-11-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县民政局机构职责

来源:民政局 2016-11-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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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加挂信访室牌子)主任:李倘生 电话:6282639 信访室主任:余恩 电话:6286134

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调查研究,为县政府制订全县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实施意见,提供依据;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计划生育、房产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政工室 主任:寻彩霞 电话:6286147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的调配、考核、奖惩,干部任免、机构编制、劳资人事及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的模范先进人物的表彰工作。

(三)财务股 股长:肖应军 电话:6282264

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的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制订民政事业经费管理细则;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家资产,编制民政事业统计表;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

(四)优抚股 股长:李紧跟 电话:6286194

主管现役军人(含武警),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和军烈属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负责参战民兵(民工)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评残工作;负责办理革命烈士审批的申报手续;负责优抚事业单位、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根据抚恤优待法规,完善优抚制度;协调处理军地之间的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组织开展双拥活动,承办县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救灾救济股 股长:闵行德 电话:6282679

主管农村救灾工作,掌握、发布灾情,组织考察灾区,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管理拨发救灾款物,接收、分配捐赠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募捐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定期定量救济工作以及临时救济工作。

(六)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主任:周孝辉 电话:6281330

负责全县性社团及其分支机构,县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以及登记注册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管。

(七)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办公室 主任:方东亚 电话:6286141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订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法律、政策的实施细则并指导实施;指导乡镇、街道的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承办乡镇和村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制定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检查地名的使用;承办规定权限地名命名、更名事项;组织并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资料。

(八)社会事务股 股长:欧阳梦龙 电话:6286204

负责全县殡改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收养法律法规和做好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救助站、福利院、殡葬管理所的管理工作。

(九)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周放雄 电话:6281837

负责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乡镇的老龄工作。

(十)老区办公室 主任:姜艺辉 电话:6286254

负责老区福利生产企业的申报审批工作;负责老区福利生产项目的审批审报;主管老区福利资金的分配使用,帮助革命老区加快建设步伐。

(十一)福利企业生产管理办公室 主任:袁玉萍 电话:6260659

指导、监督社会福利企业的办企业方向;审批和检查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协助落实国家的各项扶持保护政策;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十二)法规室:方万春 电话:6262346

负责宣传解释涉及民政的法律法规和涉及各项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确保各项涉及民政法律法规的落实。

(十三)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主任:贺立新:电话:6286164

负责退役义务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国家有关退伍军人安置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城镇退伍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的审核发放,组织开展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

(十四)社会救助局 局长:刘细忠    电话:6281631

依据政策法规,制定全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的实施方案和规范性文件提交政府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城市低保资金、农村特困救助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五保资金(简称四项资金)的管理审批发放并配合财政部门对全县四项资金的调拨、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低保、五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乡(镇)及相关业务单位做好四项资金的管理审批、发放工作;负责全县救助对象的档案管理和台帐的建立。

(十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 主任:方从安 电话:6286224

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农村养老保险(老)的清理、兑现工作。

民政局二级机构主要职责

(一)平江县慈善协会办公室 主任:徐金河 电话:6286264

负责动员社会各界多渠道、多形式募集慈善款物,开展安老、助孤、助学活动;负责募集款物的发放,使用及管理;负责协会按章程进行换届选举。

(二)平江县殡葬管理所 所长:陈玮 电话:6236613

负责宣传贯彻殡葬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规划全县殡仪场所、公墓的建设;负责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的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殡仪、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殡葬管理信息工作。

(三)平江县救助管理站 站长:沈庆龙 电话:6227809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救助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据救助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提供食、宿、医疗、返乡等救助工作;对不符合救助的对象宣传政策法规,做好解释工作;负责接待、完成省市或外地联系的救助任务。

(四)平江县儿童福利院 院长:张文忠 电话:6223639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负责收养社会弃婴、孤儿并提供生活、医疗、学习条件和入院遗弃残疾儿童的康复治疗,保障住院弃婴、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负责依法办进弃婴、孤儿的合法领养手续,依法相处违法收养。

(五)平江县婚姻登记管理所 所长:李淼源 电话:6268993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办理全县婚姻全记;负责搞好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建立婚姻全记台帐;根据授权,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婚姻,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平江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所长:向敢平 电话:6222748

负责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组织离休退休干部参加学习文件、听专题报告等政治活动;负责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提供生活服务及医疗保障;负责组织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开展文化体育和社会公益等活动。

(七、八)城关、加义烈士陵园管理所 王欣 电话:6298778(城关) 曾椿 电话:6611039(加义)

征集革命先烈事迹,搜藏、登记好革命历史文物,做好展览工作,做好广大参观群众的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护卫先烈遗骨,进行定期清扫和保护、管理和维护革命纪念建筑物以及革命事迹陈列窗;接待参观、学习的单位和团体以及广大参观群众,介绍平江革命斗争史、宣传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献身精神和高尚品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平江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李青松 电话:6286214

根据《国家福利彩票管理办法》,做好彩票市场的调查并进行预测,制订福利彩票销售方案,负责报批手续;负责做好城管、公安、电力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组织彩票销售;负责电脑彩票的宣传、设点、销售及兑现工作;筹集社会福利资金,加强福利资金的管理人使用,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

(十)平江县福利生产中心   经理:张小龙 电话:6222248

负责落实本单位残疾职工工资待遇;负责向上级争取福利资金;负责搞好福利生产产品市场调查、市场分析和产品研制、产品销售;负责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