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江县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的
通 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光荣院:
现将《平江县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江县民政局
2014年3月6日
平江县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为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创建服务型、文明型、务实型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特制定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如下:
一、政治要求
1、全系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刻苦钻研民政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履职水平。
2、凡属局党组作出的决定,各相关股室、局属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服从,执行到位。
3、凡属上级和局党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必须做到如数、如期、如质完成。
4、严禁工作人员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依法行政不到位而造成工作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违纪违章事件的发生。
5、严禁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组织、纵容和参与上访。
6、严禁拉帮结派,组织小团体,切实维护团结统一。
二、工作要求
7、严格执行工作人员上班指纹机考勤,挂牌上岗和去向登记,严禁上班迟到、早退、缺岗、脱岗。
8、严禁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时迟到、早退、无故顶替、缺席;会议和活动期间,不得玩手机、讲私话、随意走动、打瞌睡、吸烟等。
9、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看影视、听音乐、炒股、网购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
10、严格执行办公室工作时间开门办公制,不得以开放空调名义将门紧闭。
11、认真处理来电来信,接听电话要态度谦和、语音适中;处理来信要认真负责,及时回复。
12、热情接待来人来访,不得以刁难或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实行首问负责,对来人来访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解释,对来人来访提出的要求和诉求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
13、严禁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人为制造手机“真空”状态,保证工作时间内及时接听电话,及时回复工作短信;班子成员、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14、严禁在办公室吃早餐、吃零食和吸烟;严禁带小孩到办公室玩耍;在办公室坐姿要端正,不能将腿脚搭在桌椅上;站立时不能身倚墙壁、柱子等。
15、妥善保管和爱护公共财物,做到不侵占、不损坏,防火、防潮、防盗;禁止在办公室私拉乱接电源、电话、网络线路,下班时关闭各类电器和电源。
三、生活要求
16、严禁工作人员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酗酒和酒后驾车。
17、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玩牌或滞留娱乐场所,非上班时间在娱乐场所玩牌;严禁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或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和资金。
18、工作人员必须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严禁打架斗殴、吸毒、婚外情、家庭暴力等行为。
19、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得袒胸露背、浓妆艳抹;不得穿奇装异服。
20、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时刻保持公共场所和办公区域清洁卫生,办公室物品摆放和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1、自觉爱护花草、树木和各类公共设施,做到不攀折、不践踏,不乱刻、乱涂、乱划。
四、廉洁要求
22、严禁借学习、考察、研讨、培训名义,用公款变相旅游;严禁接受单位、企业、个人等服务对象邀请的旅游活动。
23、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期间,严禁接受公款请吃请玩活动,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前往看望、慰问。
24、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优抚、救灾、救助、福利等民政专项资金。
25、严禁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不得强迫服务对象接受指定服务,强行向服务对象拉赞助,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6、工作人员子女升学、迁居、生日等活动禁止对外请客设宴;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
五、处罚办法
27、处罚共分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红牌警告、纪律处分4种类型。
28、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或受到社会投诉(经查属实),依次给予4种类型处罚。
29、受到上级或相关部门查处的单位或个人,除接受上级和相关部门的处罚外,分别给予单位负责人或个人红牌警告以上(含红牌警告)处罚。
30、受到红牌警告处罚的,取消个人和个人所在单位的评先评优资格,停发个人年度奖金,停岗3-12个月。
31、受到纪律处分的,除取消个人和个人所在单位的评先评优资格、停发个人年度奖金,停岗3-12个月外,扣发个人年度津补贴(绩效工资)的40%。扣发股室或二级机构其他干部职工津补贴(绩效工资)的15%。
32、违规的查处由纪检、监察、政工、财务(内审)、法规、办公室(信访)分别或共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