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份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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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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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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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文本链接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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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江县安定镇中心卫生院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 |
岳平环评[2026]021号 |
20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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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湖南思乡山休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基地一期重大变动、二期新建项目 |
岳平环评[2026]022号 |
20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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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江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钟洞河三墩段项目 |
岳平环评[2026]023号 |
2026/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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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锅炉升级改造项目 |
岳平环评[2026]024号 |
2026/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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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江县凯祥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厂建设项目 |
岳平环评[2026]025号 |
2026/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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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江县远昱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厂建设项目 |
岳平环评[2026]026号 |
2026 /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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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平江县基铖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及废料处理项目 |
岳平环评[2026]027号 |
2026 /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