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24-2155171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24-01-15 21:35:49.0
  • 公开日期:2024-01-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湖南天缘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年处理12万吨建筑固体废弃物)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管理股 2024-01-15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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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天缘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年处理12万吨建筑固体废弃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湖南天缘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年处理12万吨建筑固体废弃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加义镇献钟社区

  建设单位:湖南天缘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湖南省徒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江县加义镇献钟社区,项目总用地面积5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1层生产厂房、1栋综合用房。项目总投资2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水处理循环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泥饼、沉渣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生产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