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23-2133078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23-11-14 22:07:44.0
  • 公开日期:2023-11-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长寿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管理股 2023-11-14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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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长寿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长寿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长寿镇将军中路30号

  建设单位:平江县长寿镇中心卫生院

  环评机构:湖南明启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江县长寿镇将军中路30号,项目总用地面积21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门诊综合楼、住院楼等。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弃包装物收集后回收处理;污泥、废紫外灯管、医疗废物等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污水处理站臭气经除臭剂、消毒装置进行除臭处理;柴油发电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处理后外排。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