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9-1671036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19-09-05 15:59:59.0
  • 公开日期:2019-09-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湖南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天岳幕阜山国际度假旅游区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管理股 2019-09-05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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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天岳幕阜山国际度假旅游区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天岳幕阜山国际度假旅游区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南江镇永强村

建设单位:湖南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有游客服务中心、天岳幕阜山永强酒店、幕阜新村安置区、山下停车场、车辆维护中心、天字门、员工宿舍区、废水处理等建筑工程建设及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工程开挖、临时施工场所等进场前,应对场地表土层进行保护,以便施工后期的场地绿化和植被恢复,施工完成后应立即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避免雨季进行土石方施工,临时堆土场及其坡脚做好防护措施;严禁将施工废水、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向水体倾倒排放,确保周边水体水质安全。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出入的机动车辆的管理,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降低车辆噪声;规范商铺经营活动,禁止商铺使用户外高音喇叭做商业广告;配电设备、水泵放置在配套房间,选择低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降低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餐厨垃圾及一般固废应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应按国家规定设置专用存放场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报废设备、配件应回收综合利用。

四、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雨水及污水管网,完善管网和废水处理设施防渗漏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隔油、化粪预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远期对接南江镇污水厂管网,进入南江镇污水处理厂。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