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9-1617691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19-09-12 16:18:06.0
  • 公开日期:2019-09-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湖南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江县龙门镇白江村洞下河和木瓜河河道水生态修复河堤加固工程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19-09-12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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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江县龙门镇白江村洞下河和木瓜河河道水生态修复河堤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龙门镇白江村洞下河和木瓜河河道水生态修复河堤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龙门镇白江村

建设单位:湖南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沙振新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对龙门镇洞下河和木瓜河桩进行开挖疏浚,开挖深度约1.7~2.2m。对开挖疏浚后的河道两岸进行护砌,详见环评文本;河道疏浚过程中应对河道淤积砂石、淤泥、杂土等妥善处置,能综合利用的应综合利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确保项目尽量保持原生态防洪堤,在治理的同时一并规范、减少和整顿入河排污口,改善生态环境。规范设置临时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弃渣场及取土场等,科学规划运输路线,减少工程施工对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满足环境保护和景观要求。

二、科学实施清淤疏浚、涵管拆除重建等涉水施工,合理安排涉水施工时间和施工工艺,减少涉水施工对水体的扰动。严禁施工废料、垃圾等进入水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的菜地施肥。

三、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边施工边洒水,避免大风等恶劣天气施工等措施,降低产生的扬尘;物料堆场加覆盖防风;采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并合理选择运输路线,防止物料洒漏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合理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经冲洗后进出场。

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渣部分用于围堰填筑和自身回填,及防洪堤的背水侧低洼地;河道清挖产生的砂石、淤泥、杂土等必须妥善处置,尽量综合利用。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合理布局和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等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达标。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