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9-1560749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19-03-27 16:03:55.0
  • 公开日期:2019-03-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雪花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沥青砼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2

来源:管理股 2019-03-2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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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雪花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沥青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7万吨沥青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城关镇三望冲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雪花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江西南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有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系统、办公及生活楼、维修车间、实验室、骨料堆场、公用工程、废气处理工程、废水处理工程、固废暂存间、事故池及围堰等。项目使用沥青作胶凝材料,砂、石作骨料,矿粉作填充料,加热拌和制作沥青混凝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等危险固废回收利用或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除尘灰渣、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沥青搅拌缸使用封闭结构的设备,产生的沥青烟、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进入主机燃烧器燃烧;骨料装卸时采取洒水降尘,堆存于封闭堆场内,输送过程安装全密封的防尘罩;进料仓三面设置挡板,进料口顶部设置集尘罩,收集产生的粉尘至SLB3000C8配套的除尘器净化处理;干燥滚筒干燥、振动筛粉尘、搅拌缸粉尘进入自带的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处理;主机燃烧废气使用自带的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处理,最终采用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