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8-1390413
  •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 生成日期:2018-07-30 16:35:24.0
  • 公开日期:2018-07-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恒鑫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18-07-3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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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恒鑫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五万吨沥青混凝土建设

建设地点:南江镇桥西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恒鑫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西南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2151m2,主要建设内容: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主楼、投料仓、烘干筒、载体式导热油加热炉、地磅房、原料堆场、多种储罐、公用工程、废气及废水治理工程等。项目使用沥青作胶凝材料,砂、石作骨料,矿粉作填充料,加热拌和制作沥青混凝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废气除尘产生的除尘废水等生产废水须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沉淀池须采取硬化、防渗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处理达标后,定期清掏运至周边农田作为农肥处理。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并做好各强噪声源设备的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排放;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和午间作业。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固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除尘灰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分类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燃烧废气和粉尘废气的混合气体经布袋除尘、水箱除尘、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锅炉以柴油为燃料,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原料堆场粉尘控制管理,采取堆场围挡、密闭、定期喷水等措施预防扬尘外逸;路面应采取定期清扫、洒水等措施抑制无组织排放粉尘。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