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8-1357742
  •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 生成日期:2018-05-25 15:28:42.0
  • 公开日期:2018-05-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志平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4500吨休闲食品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18-05-2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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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志平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4500吨休闲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生产4500吨休闲食品建设

建设地点:长寿镇新明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志平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2925m2,总建筑面积15866m2。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原平江县长寿镇米厂现有一栋建筑布置生产厂房,新建厂房一栋及供水、供电、排水、储运等配套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影响。

二、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到外界。

三、餐饮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控制车间异味的排放,厌氧池地埋式处理,并加强区域绿化,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四、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并采取消声减振措施,经厂房隔音、绿化带降噪及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保证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规定收集后综合利用或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日常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站处理。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