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6-48293
  •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 生成日期:2016-12-12 10:02:21.0
  • 公开日期:2016-12-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平坳龙岭山采石场平江县木金乡平坳龙岭山年采30万吨板岩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管理股 2016-12-12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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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平坳龙岭山采石场平江县木金乡平坳龙岭山年采30万吨板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0730-6292516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木金乡平坳龙岭山年采30万吨板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木金乡平坳村龙岭山

建设单位:平江县平坳龙岭山采石场

环评机构: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采矿区位于平江县木金乡平坳村。主要建设内容:矿区东面设有一座占地300m2临时排土场,在南面建设一座占地3000m2碎石加工厂,并配套原料和产品堆场,环保工程(排水系统、沉淀池、集水池、化粪池),建设一条长度为2000m、宽5m的水泥路面出场道路。矿体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露天采标高在+245m~+328m,年开采矿石约30万吨。项目不设置炸药库,爆破工序委托给湖南南岭向红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对矿山采剥及加工工序,钻孔、爆破、运输、装卸、破碎、筛分、输送和堆料场等均产生粉尘,采用洒水、对采用进料、出料口进行遮蔽,转运点密封喷雾降尘等措施处理,。对破碎、筛分设备进行建筑封闭,配套建设粉尘收集净化系统。

二、淋滤水以及钻孔产生的少量废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均汇入东面三级沉降池,经沉淀后可回用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作农肥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关的管理措施降噪,运输及爆破作业时间均选择于昼间,运输车辆禁止超载超速运行,在线路两侧居民集中分布点减少鸣笛,减少瞬时噪声影响。

四、废土堆存于排土场内,建设方应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中的相关要求对排土场进行设计和管理,同时待矿山开采结束后,应对排土场进行生态恢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公众参与情况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共发放调查表44份,收回有效个人调查表格表42份,收回有效团体调查表2份,调查结果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