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7-70574
  •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 生成日期:2017-02-14 11:19:28.0
  • 公开日期:2017-02-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一中科技楼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管理股 2017-02-1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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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一中科技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0730-6292516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一中科技楼建设

建设地点:平江县第一中学校园内

建设单位:湖南省平江县第一中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平江一中科技楼建设项目位于平江县东兴大道与兴旺东路交汇处平江县第一中学校园内,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栋科技楼(包括实验室用房、教学用房和其他用房)、食堂和环保措施等。总用地面积1235.512㎡,建筑总面积6230.0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清洁文明施工,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水土流失及扬尘影响。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噪声大的设备不得在午休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做好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大面积开挖与雨季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进行水泥现场搅拌;采取洒水、覆盖篷布和设置防尘网等防尘措施,并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

二、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实验废液按规定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实验室设备清洗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平江县城关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平江县城关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化学实验室废化学药品试剂、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存贮和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和建筑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尽量安装在室内;对高噪音的设备安装消声器、隔音罩及减振垫等降噪装置。

五、锅炉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设置专用通道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有效处理后经专用管道高空达标排放。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